未满12岁骑ofo被撞 小黄车是否该承担责任?

国内   来源:重庆商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3-27 14:39:39
  东方网3月26日接到网友爆料,称当日中午上海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名骑着ofo共享单车的孩子被一辆大客车碾压,地上一滩血迹,男孩被救出送医后不治身亡。后经官方验证,确定这名男孩年仅11周岁。此消息一经披露,即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讨论的核心就是——未满12岁的小孩骑共享单车,ofo居然没有禁止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这条法规加诸于社会已经若干年,未满12岁儿童不能上路骑行自行车可谓常识。ofo共享单车为何会被一名未满12岁的儿童骑行?业内人士认为,这与ofo的不作为和刻意放纵不无关系。
 
  在不久之前的广告宣称,就曾出现《小黄车已占领上海,大人孩子都在骑,好时尚》。文中确实出现大人小孩同时骑行ofo单车的画面,也从某个侧面证实了小黄车的火爆程度。但是,对于“孩子也在骑”这一现象,ofo方面不仅没有表示出担忧,进而推进制止措施,这不禁令业内人士感到万分不解——难道市场占有率如此重要,居然可以漠视法律和生命安全吗?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ofo允许儿童骑行小黄车实属无奈之举,因其被破解的几率确实比较高。无论是暴力拆解机械锁,还是密码共享“免费”用单车,都让小黄车的骑行变得“失控”起来。从技术层面来讲,ofo并没有足够的底蕴,可以识别小黄车的骑行对象到底是谁。甚至很多人并未支付费用就已经将其据为己有,ofo对此也相当无奈。
 
  无论是默许儿童使用共享单车,还是对“失控的小黄车”不作为,ofo对于儿童骑行共享单车车祸案,都须负有连带责任。完善自身使用规范,亦或是召回不合规共享单车,应该纳入小黄车下一步的策略之中。若是对于事件的发生不闻不问,则是对社会的极度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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