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企业为沈大天然气管道建设让步停产,企业损失无人问津

国内   来源:东北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3-21 18:28:40
  辽宁大连企业为沈大天然气管道建设让步停产,企业损失无人问津
 
  关于中石油大连至沈阳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导致大连盛运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被迫停产,应得赔偿至今没能到位的相关文章,自2011年开始连续多家媒体关注并公开报道。但是,时至今日,六年多过去了,大连盛运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却没有得到任何让地和拆迁补偿, 问题始终未能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与解决。而且,由于院内地下敷设了天然气管道,为了避免安全隐患,公司不得已停止了所有的生产活动,形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近日,本网接到大连经济开发区盛运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反映,对大连市金州区对企业让地和拆迁补偿款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大连盛运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荒废的厂区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运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公司)正式成立于2006年,总占地面积20余亩,最多拥有员工300余人,平均年产值5000万以上,年平均利税500万左右,实数一家中小型优秀企业。可现如今企业大门紧闭,院内一片寂静,房屋冷清、机械设备生锈,无一显示在生产状态。面对以上现状,盛运公司总经理刘盛安倾诉如此遭遇的唯一重要因素:“2010年7月,中石化大连到沈阳天然气管道开工建设,其中规划163米管道通过盛运公司东墙红线,为配合工程建设需要,企业无奈被迫停产。2011年11月,该段工程完工,可让刘盛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干预,说好的巨额补偿款没了去向,也不许恢复生产。给企业带来毁灭性的经济损失......”,为此,刘盛安一直在忍受着折磨,并不停地奔波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青岛街道办与中石油之间。
 
  停工停产支持管道施工,达成口头协议
 
  中石油大连至沈阳的天然气管道工程于2010年开工建设,是“气化辽宁”的骨架型基础工程。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中石油投入巨大的财力与物力,对征用与影响管道施工沿线的企业和个人房屋、土地进行了大规模动迁并给予赔偿。盛运公司正坐落于新港至松岚段,规划设计管道紧邻其红线外不足5米处穿过,总长度163米,确保安全施工起见,中石油派专员高文忠经理,要求盛运公司停产配合,并承诺足额赔偿所占红线内土地与停产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让刘盛安合理上报损失预算。根据实际损失,刘盛安做出5561万元的预算,交给中石油高先生,高先生拿到手后说:“5500万行不行?”,刘说:“可以”。就这样双方达成了协议。盛运公司全面配合并开始履行起了长时间停产行为。
 
  应得赔偿不翼而飞,巨额补偿款成了解不开的迷
 
  2011年11月,管道施工已顺利完成,盛运公司的补偿款始终没有划拨到账,刘盛安找中石油索要赔偿款,中石油负责人告诉刘盛安:“盛运公司赔偿款已如数统一划拨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清岛街道办指定的账户了,你去找街道办要吧”,随后,刘盛安去找街道办,时任街道办主任的姜成国明确告诉刘盛安“赔偿款没有盛运公司的,因为没占到你的厂区红线。”刘盛安他不相信也不服街道办的说法,找各种关系打探,最终,据街道办朋友透漏,“赔偿款的确是早就到位了,统一打到了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账上了,共计9200万,早就分完了”。后来,刘盛安得知消息,“所有补偿款是由施工单位统一预算进行赔付的,即中石油辽河工程一建公司发放的”,刘盛安说:以上说法也在盘锦市辽河油田相关部门得到印证,“所拨发款项的确包括盛运公司的补偿”。就这样,盛运公司应得5500万巨额补偿款成了解不开的迷。就此,刘盛安已经等了6年,多种传说,没有正确答案。
 
  刘盛安表示,补偿款不到位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利益纠葛。“2011年10月,姜成国等人曾找到我,让我抬高所提出的赔偿金额。姜成国提出,将5500多万的赔偿增至9200多万元,多出来的3700多万元,由街道办负责向中石油结算,多算的部分街道办参与分成,我当即拒绝了。”刘盛安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姜成国等人私下和盛运公司当时的副经理刘乃贵、会计王丽等达成协议,滥用公司公章等,伪造委托书,套取了本属于盛运公司的赔偿款。
 
  刘盛安:管线安全隐患,该谁来承担
 
  如今的刘盛安,忧心的不仅是赔偿款问题上的“罗生门”,同样让他感到焦虑的,还有此次紧邻公司地块红线铺设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
 
  天然气管道施工完成后,因天然气管道是紧贴着盛运公司的土地红线穿越过去的,安全距离太近,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生产。刘盛安对记者说,工程完工后我曾多次请中石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施工变更方案图纸,而管道施工负责人周总自称为中石油方代表,却迟迟不给图纸。在我多次请求后,周总才给了一张没有任何相关人员签字,也没有加盖中石油印章的图纸。出于安全的考虑,2012年8月,我们请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公司院内约163米的管道进行了安全检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调查结果显示,这段大连液化天然气管道位于盛运公司院内,管道敷设于荒草丛中。本条管道共测量埋深8个点,埋深范围为1.56~2.25米,最浅埋深位于院内北围墙栅栏南边一坑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测结论提示:该管段存在重物直接占压、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有其他建筑物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必须进行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辽宁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条例》,管道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埋地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住房、城镇居民点或者独立的人群密集区的安全距离分别为15米、30米。盛运公司院内的管道铺设,显然并没有遵循本该遵循的原则。
 

 
厂区的龙门吊与中石油管道的距离紧邻
 
  刘盛安说,如果因企业进行生产作业造成天然气管道受损,不仅会使大连至沈阳的输气管道瘫痪,同时大火将引起附近加油站的连环爆炸,给当地带来毁灭性的灾难。自今为止,这个问题没有引起中石油和海青岛街道丝毫重视,这是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吗?难道非要企业以停工停产为代价来承担吗?企业的生存以及因停工造成的巨大损失又有谁来负责呢?
 
  刘盛安的呼吁先后引起数家媒体重视并跟进,相关报道引起辽宁省、大连市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3年12月,辽宁省安监局,大连市安监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综合执法局、城建局及开发区海青岛街道办事处、中石油管道总承办方等部门和机构,在开发区管委会就此召开会议展开调查。此次会议后,辽宁省安监局有关领导对刘盛安提出的安全问题当场表态,表示政府一定会解决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然而,如今,距离此次专题会议也已三年多了,除了拆除管道上方的几处简易板房外,有关部门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刘盛安一等又是三年?
 
  金州新区:不存在征地拆迁补偿款的问题
 
  从盛运公司辖地大连市金州新区相关部门了解情况,针对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安全隐患
 
  盛运公司所述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测报告中所说的抽样地点与事实不符。实际抽样地点不在盛运公司大院内,而在院外,管道在企业用地红线以外4至7米。
 
  盛运公司大院内除了无审批手续的龙门吊、违法建设的水泥桩基、300平方米简易房,暂时还没有厂房,也无铆焊加工车间。
 
  规划部门在未来进行企业建设规划审批时,会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对厂区平面布局进行论证,充分考虑厂区外管道的安全运行。
 
  检测报告中提到的重物直接占压问题,是盛运公司违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将6处简易板房置于管道上方造成的。占压的简易板房已经在盛运公司反映安全隐患之后的2013年12月13日由执法部门清理完毕。
 
  关于综合补偿
 
  金州新区纪工委曾经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查阅账目,于2013年4月10日形成一份调查报告——
 
  中石油与盛运公司关于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工程无法施工,后中石油上报金州新区管委会,经领导批示,由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协助街道解决。
 
  2011年11月10日、11日,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联合大连金源勘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两次到盛运公司厂区内测绘,发现盛运公司超过用地红线,违法构筑栅栏,故向盛运公司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拆除,回到红线内构筑栅栏。
 
  11月14日,盛运公司栅栏回到红线内。因此,中石油无需征用盛运公司土地便可正常施工,盛运公司与中石油公司之间不再存在征地拆迁补偿款的问题。
 
  关于顺通公司与中石油的补偿协议和补偿款,那是因为管道工程施工,需要拆除顺通公司1917.3平方米厂房,双方达成协议,由中石油一次性赔偿顺通公司厂房拆除、经营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2246余万元。该赔偿与盛运公司没有关系,也不存在顺通公司同中石油签订总协议的问题。
 
 
  企业停产6年,如何发展成难题
 
  据刘盛安讲述,他之所以矢志不移地主张自己的权利,是因为施工前,中石油方要求盛运公司停止所有相关作业,并表示所有损失由中石油赔付。中石油方面因对刘盛安报出的5500余万元的损失预算感觉较高,临时决定调整施工线路。可是不管怎么调整,盛运公司从2010年7月开始停工一直到2011年11月天然气管道改线,这一事实是不能改变的,应该享有前期的拆迁及停工补偿。刘盛安最终听从原海青岛街道办主任姜成国与中石油进行调解,但姜成国事后始终未予调解,使让地拆迁补偿问题被长期搁置。
 
  为了找回盛运公司的补偿款,同时他想对厂区重新进行修整、建设并恢复生产,但得到上级部门的答复是:“盛运公司原有生产项目和生产设备不符合总体规划,不准重新建设和生产,如果生产会给石油管道造成不安全因素”。恢复生产无望,刘盛安多次找海清岛街道办和开发区相关部门讨要说法,街道办给出的答案是,一是退出红线15米之外;第二是可考虑动迁,刘盛安也同意了以上两种方案,但是,进入实际话题商量相关退让红线或动迁赔偿事宜时,街道办拿不出诚恳的意见,双方始终没能达成一致协议。刘盛安对记者说,企业停产6年之久,没拿到一分钱赔偿并且无法恢复生产,另外,每年还要向政府缴纳几十万的土地使用税,企业的损失真是无法估量。
 
  后记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海清岛街道办应认真对待当事人反映和媒体报道,查清事实真相,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例如:中石油辽河工程一建公司所说9200万划拨给顺通汽车有限公司账户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应查清各笔款项的去向是否合法;管道施工即使没有征用到盛运公司红线内土地,那么,盛运公司毕竟为中石油管道施工安全做出了停产等让步行为,是否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恢复生产方面,政府拿出了强硬的态度,有没有考虑过小型私营企业发展的困境,是否伸出援助之手,共同商议合理的解决方案;某些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方面喜欢直接插手,为的就是捞一把,被当事人指名道姓的领导干部更应该一查到底;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容易,需要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企业以停产来保安全,以牺牲自我来换取社会安宁,是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自觉行为。中石油以及海青岛街道对这钟高尚的精神不但不与予褒奖,反而对前期的补偿款问题置之不理,于情于理恐怕很难说的过去。
 
  没有严谨的调查,也不见科学的论证,写一份公函也许并不难,可谁来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动迁工作是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尊重客观事实,简单的以红线论之,以偏概全地处理问题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利于问题的合理解决,更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期待相关部门领导尽快解决问题,让企业能够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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