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重大事故15人被移交司法

万象   来源:经济参考网  责任编辑:天下  2014-01-27 10:13: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26日发布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通报指出,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已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的15人移交司法机关。
  此外,4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政府公职人员24人,包括山东省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其管道保护、市政规划、城市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相关责任人;企业人员24人,涉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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