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对全国法院199个集体和200名个人予以表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光荣上榜。
近年来,东莞中院执行局凭借在业务、学习、党建等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连续被上级授予集体二等功、无执行积案先进集体、优秀基层党支部等荣誉,部门品牌“执行先锋”被首批命名为全市“党建百佳品牌”。2010至2012年执行局共计收案3397宗,结案3336宗,结案率为98%,实际执行率为56.7%,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约21.6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69.3%,多项指标跻身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排头兵行列。
同时,东莞中院执行局积极开展执行专项行动,通过反规避执行、清理执行积案、涉特殊主体、金融债权、农村集体案件等,先后成功执结标的7.1亿元、债权人达200人的“汉华光电”系列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改革创新执行模式,推出全市执行局长联席会议制度,就20余项执行热点实务问题形成会议纪要2.5万字并下发指导全市执行工作。在全国率先创设集教育、强制、公开、宣传于一体的“集中执行四步走”模式,现场集中执行结案率达89%,在全省率先开展定期“集中曝光+限制高消费”打击行动,迄今共曝光老赖1500余名,涉及案件2000余宗。全面建成一流指挥中心,先后与房产、工商、土地、车辆及各大商业银行实现了专线联通、专网查询。迄今共发送查询指令30万次,查询到存款119亿元,房产10万套、车辆1.8万辆等,查询效率提升80%,实现了“执行一站式”、“信息电子流”、“查控同步化”三大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