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市镇分担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内涝整治工程等六类情况由镇街全额投资,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石马河流域、挂影洲中心涌等四条主干河道整治等八类情况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实现财权事权相匹配
《办法》所称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依照规定程序列入市政府近期建设规划或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的下列项目:道路、桥梁、港口、农业、水务、环保、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是指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工程建设费用、征地拆迁管线迁移费用,以及项目筹建中所发生的贷款还本付息支出等。
《办法》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综合考虑市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及项目受益范围等因素,合理划分全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市镇分摊原则。
涉及全市功能布局,服务全市范围,需由市统筹的公共基础设施,由市财政全额负担项目基本功能、标准部分的投资。
涉及跨区域(多个镇街)功能布局,需由市统筹,主要服务于该区域的公共基础设施,由市财政与镇街财政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并在项目中明确市财政与镇街财政投资比例。
属于镇街功能布局,主要服务于属地镇街的公共基础设施,由镇街财政全额投资。部分属市鼓励、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由相关部门按一事一议形式上报市政府,由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市发改局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合理编制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市财政局按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市财政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
道路升级致内涝 投资以奖代补
根据上述原则,《办法》明确了不同类型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市镇分担比例。
《办法》提出,主干道工程(含城市快速路、国道、省道、县道及其他跨区域交通性主干路),地方连接高速路出入口道路工程、大型桥梁、港口、轨道交通、火车站场工程,主干道桥梁整治工程,主干道交通堵塞点整治工程,东江与水库联网水源工程,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石马河流域、挂影洲中心涌等四条主干河道整治(包括水利工程及景观建设、清淤疏浚)等项目由市财政全额投资。市财政全额投资项目还包括市属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城市公园、湿地公园、东莞大堤、市属垃圾处理等。
镇街的生活性主干路、次干道、支路等道路工程(含镇际联网路、村际联网路)及其桥梁整治工程,镇街内河涌整治工程等由镇街全额承担。《办法》特别提出,内涝整治工程原则上由镇街全额投资,其中属于因道路改造升级形成的内涝整治,可由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待工程完工验收后按市政府批复的工程投资规模的30%奖励给相关镇街。
根据《办法》,截污主干管网工程建设费用由市与镇街按5:5比例分担,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并由污水处理费收入偿还。(记者/段思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