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商园”陷债务纠纷 工人工资至今未结清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1-16 16:02:19
  “儒商园”陷债务纠纷 工人工资至今未结清
 
  南城“三旧”改造项目——儒商文化产业园(以下简称儒商园)装修了四年,却迟迟无法揭牌。虽然大厦装修早已完工,但多家装修公司却还有大量工人工资和装修款没有结清。就在他们维权之际,装修公司和工人们却发现,儒商园已经更换了承包人,债务清偿责任人也悄然进行了变更,而作为债权人的他们竟然毫不知情。上周五,工人们来到南城胜和社区,要求相关单位给他们结清工资。遗憾的是,工人们的诉求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2012年,南城银丰路这两栋挂牌为“儒商文化产业园”的大楼开始全面装修,承包人毛某请了多家装修公司入场装修,里面早教机构、老年休闲等设施一应俱全。遗憾的是,这些装修公司至今仍没有收齐装修款,因此也欠下装修工人们的工资,只留下了毛某签下的一张张欠条。
 
  某装修公司负责人权小姐告诉记者,业主毛某拖欠其装修款共计44100元。同时,所有工程均已装修完毕并验收,但是每当权小姐联系毛某要求结清装修款时,毛某均以没有钱为由推脱。
 
  其中一间装修公司负责人黄女士还将毛某告到了法院,当时宣判毛某应支付黄女士49万元装修工程款,无奈法院查明,毛某名下无任何实际可执行的财产。
 
  2014年,由于毛某无力交租,经过和物业所有方——南城胜和居委会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协商并签署协议,由另一自然人谷先生承接该物业,并补缴毛某欠下的承包租金等开支。
 
  其中还明确,在协议生效后,毛某欠下的债务由谷先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这份债务转让协议,所有被欠款的装修公司事先一无所知。
 
  按理说,债务转移,只要有人偿还也并非不可取,可毛某向谷先生交接的债务清单则显示,她只欠17个装修公司或个人的装修款33.7万元,其中黄女士的近50万元,在这张清单里只有2.75万元。对于这张清单以外的欠款,谷先生一概不认。 
 
  社区称转租程序合规
 
  未经债权人同意,就私自将债务转移给他人,金额不明确,清偿方式不明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作为协议的见证签署人,南城胜和社区居委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转租都按正常程序进行,债务转移是毛某和谷先生的个人行为,与恬二经济股份合作社无关。
 
  此外,对于此事件中涉及的工人工资问题,南城胜和社区居委会姜女士表示,该案件不属于恶意欠薪逃匿,按照信访部门规定,凡是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都不会先行垫付工资,而交由法院处理。对此,黄女士表示,会继续起诉。
 
  律师刘建荣建议,这些装修公司可以先承认债务转让协议的有效性,让谷先生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受益人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此外,对于普遍存在的装修工程款纠纷,刘律师建议,装修公司要在装修合同中明确,按工期进度分步支付工程款,可有效避免损失扩大。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无法联系上事件当事人毛某,事件仍在进一步协调处理中。(记者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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