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计生部门上街开展宣传 五种情况可生三孩

镇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0-28 11:07:41
  凤岗镇计生部门上街开展宣传 五种情况可生三孩
 
  日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获通过,新条例不仅对再婚夫妻生育条件进行了放宽,还大幅延长了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为让广大市民了解最新条例变化,今天上午,凤岗镇计生部门专门上街开展宣传。
 
  本次宣传活动在凤岗黄河百货广场举行,凤岗镇人口计生卫生局组织工作人员,在这里通过设置展板、派发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相关内容,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也在现场一一进行了解答。
 
  凤岗镇人口计生卫生局副局长梁少华:这个修正案落地之后,我们可以解决夫妻再婚到底能不能生育这个困惑,现在修正案已经很明确了,就想让大家都清楚哪种条件下可以申请再婚再生育
 
  根据新条例,我省有五种情形可以依法生育第三个或以上子女。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此前,我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158天。新条例决定假期增加50天,这让广大产妇更加受惠。(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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