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应采取“穿透式”监管办法

评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0-14 08:56:31
  互联网金融应采取“穿透式”监管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13日就专项整治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于明年3月前完成。《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方案》将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力度整治非法集资,自融自保、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等违规违法行为,并提出互联网金融应采取“穿透式”监管办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业内人士认为,《方案》的公布是监管进一步细化的表现,将进一步缩减监管盲点,具有较强的实施可行性。

  记者注意到,此次《方案》除了重申此前规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自融自保等之外,还提出了行业应采取“穿透式”监管办法。
 
  《方案》要求,互联网金融应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实施“穿透式”监管办法。
 
  九斗鱼CEO郭鹏认为,“穿透式”监管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让监管落实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核心业务上去,不以表象论企业是否合法合规。这种监管方式将更加灵活,也有利于监管快速地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
 
  关于“穿透式”监管办法,《方案》提出,首先,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
 
  其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予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第三,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透过表面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最后,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则,要求集团建立“防火墙”制度,遵循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开鑫贷CEO周治翰认为,《方案》的前几条都提出要进行“穿透式”监管,说明各平台应该根据具体监管规定,对产品、业务进行合规方面的改造,包装概念对于规避监管意义不大,地方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主要看实际业务逻辑。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自监管收紧,一些平台将业务包装为“智能投顾”或“科技金融”,以期与“P2P”划清界限从而规避监管。而此次“穿透式”监管的提出,正是对此类行为致命一击。
 
  投哪网CEO吴显勇认为,智能投顾、科技金融等平台的本质还是金融,互联网只是技术手段,如果平台要开展相应业务,还是要符合监管要求,不管是P2P还是互联网理财,都要有监管认可的金融资质。
 
  “‘穿透式’监管的提出,说明监管在与时俱进,根据需要进行创新。由于互联网金融形式多样,交易过程复杂,不能仅仅从表象和主体按传统的方式监管,而是需要更深入对实质和过程等进行细化监管,只有这样,才能既切实有效对行业进行管理,又能保护和促进创新。”合力贷CEO刘丰告诉记者。
 
  “今后,无论平台打着何种业务模式旗号,只要其业务本质仍是网贷,自然就跳不出互金监管框架,必须接受相应的监管。”神仙有财CEO惠轶说。
 
  事实上,杠杆催生的本轮楼市泡沫是此次督查中的重点项目。《方案》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2016年房地产贷款增长加快主要是受个人购房贷款增长的影响。信贷的强劲支持,加之去库存政策的大力刺激,引发了上半年房地产销售市场的火爆行情。而过度加杠杆导致风险越来越大。
 
  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欧阳捷此前就表示,投资客使楼市陷入热点城市轮动的房价泡沫陷阱。
 
  自买自卖、众筹炒房、首付贷等大量资金成为此次楼市上涨的重要推手。根据盈灿咨询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底,全国涉及房地产众筹的平台有30多家,包括中筹网金、平安好房、搜房网、房金所等。虽然在今年4月深圳、广州先后叫停“所有与房地产相关的众筹业务”,但到8月时,涉及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平台已多达200家左右。
 
  除了对房地产金融业务做出明确限制,《方案》还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平台、第三方支付业务等制定了细化整治方案,可谓是“全维度、无死角”对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整治。
 
  对于P2P网贷平台,《方案》要求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对于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对于第三方支付业务,则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
 
  从8月底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到10月13日《方案》的公布,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监管层频频出台措施整治互联网金融行业。“这表明政府决心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国家大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来,不让互联网金融游离于整体金融体系监管之外,防止系统性风险从非常规领域爆发。互联网金融行业将毫无意外迎来行业洗牌的提速,合规成为生死劫。”拍拍贷CEO张俊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方案》公布后,未来行业巨头将不断涌入,小公司的生存将更加艰难。金投手CMO乔青发认为,由于原有的P2P商业模式一直无法有效解决风控问题,所以很容易在规模上行的时候,遇到风险概率提升的问题,未来行业将更容易出现各类风险事件。
 
  金蛋科技CEO邓巍表示,来自监管和市场的双重压力必将加快网贷行业的洗牌速度。未来一段时间内,对于符合监管要求的网贷平台来说,也依然面临挑战。
 
  “不过,在互金健康发展的行业秩序和规范建立后,真正做事的企业价值会得到更好的体现,有更多的创新发展空间,来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懒财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唯有精准定位自身价值、筑建良好品牌形象的企业才有希望。(记者 刘丽 梁倩)(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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