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出台十五条禁令,节日期间公职人员严禁大操大办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记者15日获悉,东莞市纪委已出台今年一号文《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列明十五条禁令,并强化了查处通报机制。
据了解,市纪委出台《通知》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通知》中的十五条禁令包括: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收送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参加由企业出资的联欢、宴会和抽奖活动;严禁以党政机关名义或财政出资举办晚会;严禁开展发放奖金、实物的表彰活动等。
《通知》在明确禁止行为的同时,还明确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不准以过节为名搞上下级和单位之间的宴请活动”的规定。要求市财政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要强化财政、审计监督,坚决防止违规公款报销、转嫁摊派相关费用。市纪委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加强对春节期间全市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强调凡是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并作为反面典型通报。(记者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