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执行判决 被判刑后当庭落泪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9-06 10:56:28
  老赖拒不执行判决 被判刑后当庭落泪
 
  东莞市厚街镇居民李和周欠债60多万元,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予以罚款、司法拘留,但李和周仍拒绝履行,隐瞒名下存款及其妻子名下多处房产。今年7月,李和周因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逮捕当天,其家属迅速与债主达成执行和解,并支付了执行款60万元。后李和周被提起公诉。2016年9月5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作出一审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和周有期徒刑一年。
 
  赖债60万 罚款拘留均无动于衷
 
  李和周原系东莞市厚街三和五金塑料制品厂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原东莞市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李和周对东莞市厚街三和五金塑料制品厂欠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厚街支行的借款本息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判决执行过程中,因李和周下落不明等原因延期执行。
 
  后东莞市朗晨实业有限公司经拍卖依法受让上述债权。2015年11月,朗晨公司根据此前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等有关债权文书,向东莞市第二人民申请执行,要求五金塑料制品厂支付债务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共计127万多元,李和周对该厂不能清偿的借款本息承担二分之一责任即63万多元。
 
  执行过程中,李和周没有及时履行判决义务,并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
 
  今年3月25日,法院对李和周罚款5万元,但李和周依然不予理睬。4月8日,法院对李和周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但李和周仍然拒不如实报告本人及配偶名下财产情况。
 
  经查,李和周名下有两块土地,却故意隐瞒其名下位于厚街镇汀山村的一块土地,并隐瞒其在东莞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十多处银行存款,还有其妻子名下位于厚街镇汀山村和厚街村有七处房产,面积共计1.2万多平方米。
 
  2016年4月14日,因李和周虚假报告财产,法院决定对李和周罚款1万元,但李和周仍拒不履行。
 
  被刑拘马上还钱 获刑一年当庭流泪
 
  因李和周故意虚报、隐瞒财产,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犯罪。2016年4月18日,法院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李和周依法移送东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2016年5月30日,公安机关致电李和周让其到派出所协助调查,李和周于当天16时许自行到案。
 
  李和周被刑拘后,他的家属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债主协商还款事宜,并缴纳了法院的上述两次罚款共6万元。
 
  2016年7月6日,李和周被依法逮捕。当天,李和周家属与朗晨公司以60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其家属并代为支付了上述款项。朗晨公司对李和周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和周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宣判后,李和周情绪激动,哭了起来。他说,因为抱有侥幸心理且不懂法律,这次得到的教训很大,他很后悔。希望出去以后可以快点还清债务,不想拖累家人。
 
  法官说法:有能力履行故意赖债 最高刑期三年
 
  主审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李年富法官称,对于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或者虚报故意隐瞒财产的,有可能构成犯罪。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记者 郑思琪)(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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