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将查处并曝光客运乱收费行为

万象   来源:东莞日报  责任编辑:天下  2014-01-14 14:22:18

  为加强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管理,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客运价格市场秩序,市物价局日前召开2014年春运客运票价管理告诫会,召集我市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负责人共74人参加。会上下发了《关于加强2014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自律的提醒告诫书》,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严重的予以曝光。

  公共交通2014年春运期间票价一律不得上浮

  会上,市物价局价格检查科负责人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法规和我市相关规定,要求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客运票价公示工作,并结合我市群众咨询、举报较多的一些问题,向各参会人员提出注意事项,要求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在日常营运中注意,防止因工作疏忽而出现价格违法行为;我市核心城区城巴、小巴、镇内公共汽车、跨镇公交等公共交通在2014年春运期间票价一律不得上浮,各客运企业要严格按核定的票价标准执行。之后,价格管理科负责人向各参会人员明确市内公交和长途客运的票价管理政策,要求尚未完成长途客运上限票价备案工作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尽快完成备案手续,并强调变更营运线路的企业及时到物价局办理票价变更手续。

  市物价局副局长陈慕齐要求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必须严格按照这次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春运期间,市物价局将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各客运站场等客源集中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客运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工作及客运票价执行情况,确保本次春运顺利、有序地进行,维护广大旅客利益。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还将予以曝光。

  严禁擅自提高票价或在标价外加收其他费用

  根据《关于加强2014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自律的提醒告诫书》,我市各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公示长途运输票价,营运车辆必须在车厢内张贴不少于两张由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的《客运票价表》,严禁使用窗帘或其他物体遮挡《客运票价表》。

  同时,各汽车客运站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道路客运票价不得在政府指导价外另行加价,燃油附加费的启动和收取标准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各汽车客运企业必须严格按市物价局、交通局核定客运线路的段站(配客站)和票价标准执行,严禁擅自提高票价或在标价外加收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记者 黄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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