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年将为企业“减负”约24.52亿元
近日(7月15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转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进一步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合理调整医保待遇水平、加强医保管理服务等三点要求。
7月27日,市社保局表示,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共同构成,2016全年财政补贴合计479.79元/人,高于省里制定的420元/人的标准。而社保各险种的单位费率普遍比省要求的减负费率更低,预计今年全年将为企业“减负”约24.52亿元。
财政补贴上升
基本医疗保险补贴479.79元/人
《通知》要求,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我省66元/人。其余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
7月27日,市社保局表示,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多方筹资,财政补贴”的原则,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参保人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共同构成,2016全年财政补贴合计479.79元/人,高于420元/人的标准。元/人的标准。
截至2016年6月底,全市五大险种参保人总人次达2496.96万。其中,社会养老保险632.00万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566.13万人。
险种费率降低
预计今年企业社保成本降24.52亿
近年来,东莞一直以“低缴费,保基本,广覆盖”的工作思路,在保证东莞社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大前提下,通过降低相关险种费率或推迟调升费率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以较低的缴费水平推动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向前发展。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今年东莞继续降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的费率,全面实施差异化、可浮动的工商保险费率政策。
目前,东莞各险种的单位费率普遍比省要求的减负费率更低,如生育保险单位费率为0.46%(省平均约为0.7%),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为0.5%(省为1%),同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裁员率低的企业,经申请给予稳定岗位补贴。预计今年全年将为企业降低社会保险成本约为24.52亿元。(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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