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谢岗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镇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7-11 16:52:19
  2016年5月,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申请对《谢岗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12、G13街坊地块进行调整,现已完成该地块调整的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地块位于谢岗镇中心区,涉及G12、G13街坊,由育民街、南外环路、新星巷和广场路围合而成,调整范围约为16.13公顷。
 
  二、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及容积率的调整: ①原控规的G12-01地块的容积率由1.6调为2.4;②原控规的G13-01、G13-02两个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居住用地(R1)调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由0.8调为2.2 。
 
  2、相关控制指标的调整: ①G12-01地块限高由54米调为80米,密度和绿地率不变;②G13-01地块限高由36米调为100米,绿地率由40%调为30%,密度不变。
 
  3、教育配套调整:将G09-01地块由一类居住用地分割调整为幼儿园用地和小学用地,调整后G09-01地块为新增的18班小学,G09-02地块为新增的18班幼儿园,容积率等控制指标按规范落实。
 
  三、公示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7月20日。
 
  四、《东莞市谢岗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12、G13街坊地块一般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dggh.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谢岗镇广场中路1号谢岗镇政府大楼三楼谢岗镇规划管理所。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ghs21@dggh.gov.cn;
 
  (四) 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谢岗镇广场中路1号谢岗镇政府大楼三楼谢岗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59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谢岗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12、G13街坊地块一般调整》公众咨询”。
 
  六、联系人:规划编制科,联系电话:0769-22388068
 
  谢岗镇规划所,联系电话:0769-87688229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听证机构(法规监察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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