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管镇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行政架构模式·释题】
地级市直管镇(以下简称“市直管镇”)是指地级市(含地区、自治州、盟等)直接管理和领导镇(含镇一级的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街道等)、中间不设县(含县级市、县级区、自治县、旗等)或区一级政府的一种行政架构模式。
这种模式在全国较为少见。除东莞之外,全国实行市直管镇这一行政体制架构的还有广东省中山市、海南省三亚市、三沙市、甘肃省嘉峪关市等。其中,东莞市无论在面积、人口、所属镇街数量、各项经济指标等方面,都远远超过后四者。因此,观察东莞在市直管镇行政架构下的发展历程,对于深化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具有样本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在全面深化改革开启的2014年,东莞将以“三重”建设作为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加速器,在城市竞争从硬条件向软环境转变时,继续深化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代表的政府服务制度改革,争创新的制度红利。
回顾过往30多年走过的峥嵘历程不难发现,作为全国“直筒子”市的开创者之一,东莞自从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以来,其独创市直管镇的扁平化架构让东莞市级政府可以向各镇(街)大胆简政放权,形成高效、精简的行政体制,造就为人称颂的东莞镇域经济发展奇迹。如今,行政改革的新征程已然上路,东莞将努力增创营商环境“加一减一”优势,力争在新一轮竞争中赢得主动。
权力下放激活基层发展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的广东,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满整个南粤大地。地处珠三角东南一隅的东莞,尽管当时的农业生产和出口已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但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却面临着百业待兴的局面。
经济学家林毅夫曾讲过这样一个观点:“在发展中国家,政府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以此论观之,当时的东莞急需建立起一个好的机制吸引更多的投资,进而解放被束缚已久的生产力。
风起南方,敢为人先。1988年,东莞正式升格为地级市,结束此前1000多年县级建制的历史,但跻身地级市的东莞并没有如其他城市般设置县一级政府,而是开创性地实行了地级市直管镇的行政架构(俗称“直筒子市”)。
这一在当时周边城市看来特立独行的举措,最直接的目的在于--一方面,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将省下来的钱用于后续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据当时一份统计资料显示,全国由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4500多万人,平均28人供养一个,广东省为26人供养1个,而东莞为68人供养1个。如果计入外来常住人口则东莞官民比例更低。
在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背景下,东莞不设县同样出于服务经济建设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东莞已将招商引资等资源争夺的主力战场下放到乡镇与村(社区),并形成全民招商的氛围。人们在实践中慢慢发现,因能够同时帮助解决包括土地、劳动力、厂房等多种投资要素,基层的镇长、村主任等都积极出去招商,而且效果不错。
从1992年开始,东莞就从工商、消防等8个方面简政放权,强化镇级管理职能。此外,东莞还把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的项目立项审批权下放给各个基层镇。
与事权同时下放的还有财权。东莞按照“谁赚钱谁花钱”的原则,建立起市、镇、村多级财政管理体制,让基层镇(街)及村委会在简政放权的激励下,激发发展活力,结合区域特点探索各自的发展路子。
在过去近30年的时间里,东莞辖区内32个镇(街)结合各自特点,选准一个产业,实施“一业带一镇、一业兴一村”的发展对策,使全市逐步形成行业相对集中的专业镇、专业村、专业街,也催生出各自领域的产业集群中心。
这种产业集群产生的规模效应不但迅速促进东莞经济腾飞,也形成满天繁星的城市格局。目前,东莞共有18个市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集群,其中有11个为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
对此,有舆论认为,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转型,改革进入深水区,行政层级过多的种种弊端日益凸显,改革和完善现行的行政层级已经刻不容缓。市直管镇体制在东莞的不断深化改革实践,或可以为我国今后探索减少行政层级架构提供一条可行的参考路径。
中心镇具备县级管理权限
任何政策都有其时代性和阶段性。市直管镇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但历经风雨考验的东莞人同时也清楚意识到,这一扁平化的行政架构容易出现各自为政、资源分散等弊端,需要与时俱进,拿出革自己的命的勇气不断完成自我完善和超越。
多年来,东莞的镇街实际上已基本承担县一级的职能。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只能按镇一级的管理权限开展工作。特别是由于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工商、税务等部门,大部分是省、市的派出机构或直属机构,使镇街一级面临着严重的权力分割、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等问题,原有镇级行政层级设置已严重束缚了镇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弥补这一行政体制的缺陷,东莞秉承敢为天下先的开创精神,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通过不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向基层镇(街)放权。
2009年下半年,东莞主动争取到石龙、塘厦两镇成为全省首批扩权强镇试点。在试点过程中,东莞从事权上让这些经济发达镇最大限度地接近县区,赋予这些经济发达镇更多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这些已经走在前面的镇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松绑,解决“人大衣小”的成长烦恼。
据统计,截至目前,东莞市下放给石龙和塘厦两个试点镇的事权达到575项,下放给长安等另外11个中心镇的事权达到541项,下放给松山湖、虎门港和生态园等3个市属园区的事权分别达到453项、353项、255项。
东莞还坚持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在下放事权的同时,扩大镇一级的财权,增加其财政收入。从2011年开始,东莞市进一步调整市与镇街的财政管理体制,扩大镇一级政府的财权。据测算,放权后镇一级每年增加财政收入达16亿元以上。扩权强镇后,东莞中心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达到县一级政府的水平。
简政强镇的延续与升级
按照东莞市乃至省的精神,东莞的简政强镇改革远远还没有画上句号。在东莞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路线图中,简政强镇未来将会向着减少行政审批事权,推进公共职能向社会转移的方向推进。
2012年6月,《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六个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出炉,行政体制改革成为建设“效率东莞”的核心内容。
针对当前政府经济调节越位、社会管理错位、市场监管缺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东莞从压减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社会管理事项、推广商事登记改革、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政府购买服务、强化网上审批等6个方面,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效率东莞”。
2012年8月至今,东莞市共对全市75个部门进行审批事项清理,共清理出1251项事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731项、日常管理事项520项),并通过“减、转、并、放”等方式,已取消326项、转移87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下放186项审批事项、201项日常管理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压减幅度达到55.1%,提前实现省提出“有条件地市力争超过50%”的目标。
同时,对于属上级权限的事项,东莞市以市政府名义提请省政府,提出取消93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转移15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以上若全部获省同意,东莞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幅度将达76.6%。
在商事登记改革方面,东莞在大朗镇试点的基础上,经过不断地探索实践,目前已形成以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资格许可审批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监管与自律紧密结合的新型商事登记制度。实现即时发证、快速审批、强化监管等多种效果。
自全市推广以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采用商事登记方式登记注册的80030户,占新增市场主体的100%。工商办证窗口已实现排队取号不超过5分钟,等候不超过1小时,执照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投诉率显著下降,社会满意率、“市民评机关”好评率均大幅提升。
随着东莞一系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举措的出台,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可以预测,包括东莞工商登记改革等在内的领全国改革之先的众多创举,势必将在新时期进一步全面释放体制活力,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松绑。东莞改革之伟功,正如大海之澎湃,助推着东莞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再立潮头,铸造东莞新奇迹。
(记者 黄少宏 苏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