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丢钱分钱” 骗走路人银行卡和手机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6-22 09:00:10
  诈骗团伙“丢钱分钱” 骗走路人银行卡和手机
 
  “丢钱分钱”的骗局是非常老套的骗局,但仍然有人上当。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最近审理的一宗团伙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丢钱分钱”骗局在东莞的街头行骗,屡屡得手,骗取了多名受害人的财物。目前,法院做出一审宣判,梁某、邵某犯盗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分别处罚金2000元。
 
  路边设局,骗走路人银行卡和手机
 
  2015年11月9日20时左右,梁某、邵某和阿明(另案处理)三人骑自行车来到东莞市寮步镇霞边村附近一路边,发现阿林一人走在路上,决定实施诈骗。于是,阿明骑着自行车从阿林身边经过,故意从车上掉下一个装有几十张假钱的白色塑料袋,邵某立即上前把白色塑料袋捡起来,并拉阿林至附近巷子提议分钱。梁某则在附近望风。
 
  此时阿明返回来,问邵某和阿林是否捡到钱,两人均否认。阿明不相信他们两人,要求核实他们的银行卡余额。邵某主动拿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给阿明进行核查。接着,阿明又要求阿林交出银行卡并说出银行卡密码,阿林均一一照做。
 
  随后,阿明要求阿林在原地等候,并把财物给阿林看守。但实际上,阿明趁阿林不注意已将其手机和银行卡藏在自己身上。接着阿明、邵某借故离开。阿林在原地等了很久后惊觉被骗,遂马上报警。阿林的银行卡被取走8000元,还被骗了一部价值约810元的手机。
 
  同样的套路,多人中招
 
  2015年11月12日8时,梁某和邵某又使用同样的方式作案,要求核实被害人阿兵身上财物,并声称将被害人的财物放在附近的草丛藏起来,期间两人将财物转移到自己身上,借故离开。共骗取阿兵1部价值770元的手机和现金300元。
 
  2015年11月12日9时,梁某等两人再次以同样手法,骗取了被害人小雪1部价值1400余元的手机。作案过程中被便衣队员发现并追捕,最终将其二人抓获。
 
  四天内,梁某、邵某两人共作案三起,涉案金额11000余元。
 
  判决
 
  检察机关以梁某、邵某两人涉嫌盗窃罪,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时,梁某、邵某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均辩解称没有骗到阿林的手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阿林的供述及被告人邵某在公安阶段的供述可证实被害人阿林被拿走了一部手机。法院对梁某、邵某提出涉案财物没有阿林手机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后,法院一审判决梁某、邵某犯盗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分别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 张鹏 )(  “丢钱分钱”的骗局是非常老套的骗局,但仍然有人上当。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最近审理的一宗团伙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丢钱分钱”骗局在东莞的街头行骗,屡屡得手,骗取了多名受害人的财物。目前,法院做出一审宣判,梁某、邵某犯盗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分别处罚金2000元。
 
  路边设局,骗走路人银行卡和手机
 
  2015年11月9日20时左右,梁某、邵某和阿明(另案处理)三人骑自行车来到东莞市寮步镇霞边村附近一路边,发现阿林一人走在路上,决定实施诈骗。于是,阿明骑着自行车从阿林身边经过,故意从车上掉下一个装有几十张假钱的白色塑料袋,邵某立即上前把白色塑料袋捡起来,并拉阿林至附近巷子提议分钱。梁某则在附近望风。
 
  此时阿明返回来,问邵某和阿林是否捡到钱,两人均否认。阿明不相信他们两人,要求核实他们的银行卡余额。邵某主动拿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给阿明进行核查。接着,阿明又要求阿林交出银行卡并说出银行卡密码,阿林均一一照做。
 
  随后,阿明要求阿林在原地等候,并把财物给阿林看守。但实际上,阿明趁阿林不注意已将其手机和银行卡藏在自己身上。接着阿明、邵某借故离开。阿林在原地等了很久后惊觉被骗,遂马上报警。阿林的银行卡被取走8000元,还被骗了一部价值约810元的手机。
 
  同样的套路,多人中招
 
  2015年11月12日8时,梁某和邵某又使用同样的方式作案,要求核实被害人阿兵身上财物,并声称将被害人的财物放在附近的草丛藏起来,期间两人将财物转移到自己身上,借故离开。共骗取阿兵1部价值770元的手机和现金300元。
 
  2015年11月12日9时,梁某等两人再次以同样手法,骗取了被害人小雪1部价值1400余元的手机。作案过程中被便衣队员发现并追捕,最终将其二人抓获。
 
  四天内,梁某、邵某两人共作案三起,涉案金额11000余元。
 
  判决
 
  检察机关以梁某、邵某两人涉嫌盗窃罪,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时,梁某、邵某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均辩解称没有骗到阿林的手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阿林的供述及被告人邵某在公安阶段的供述可证实被害人阿林被拿走了一部手机。法院对梁某、邵某提出涉案财物没有阿林手机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后,法院一审判决梁某、邵某犯盗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分别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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