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银监会对外发布了一份《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从2014年起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
《指引》规定,上一年年末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为1.6万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应当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相关信息,这就包括了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以及民生、兴业、光大、招行、中信、浦发、华夏、平安这8家银行。
银监会方面认为,“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规模持续增长,关联度和复杂性不断增加,有必要对系统重要性较高的银行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要求资产规模达到一定水平以上的商业银行披露其表内外资产规模、关联度和复杂性等相关信息,这有利于促进银行改进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水平,增加透明度,加强市场约束。同时,也有利于持续分析和监测相关指标及其变化情况,加强系统性风险的分析、监测与防范。”
2011年起,金融稳定理事会于每年11月公布上一年度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我国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先后被列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2013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修订后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方法和更高损失吸收能力》,进一步明确了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