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介门店数量和从业人员较去年多了一倍左右

地产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6-02 08:56:06
  地产中介门店数量和从业人员较去年多了一倍左右
 
  就在两个月前,趁着深圳客入莞购房并导致东莞房价大涨之际,来自深圳、广州甚至北京的大中型地产中介机构也紧随而至。有些传统中介甚至一天之内同时开张数十家门店,并高薪招揽人才;而主攻互联网业务的机构则收购、兼并一些本土企业。与去年同期相比,地产中介行业无论是门店数量,还是从业人员保守估计多了一倍左右。业界人士声称,按照目前的楼市成交量,可能无法满足当下中介行业的生存需求,照此下去,裁员、关店的现象将不可避免。近期频频出现的中介恶性竞争似乎正说明了这一点。
 
  有中介一天开张40家店
 
  来自东莞市房管局公布的信息表明,由于今年第一季度住房成交量大幅攀升,导致中介机构扩张迅猛。除了原有的本地企业大量增设门店之外,深圳、广州甚至北京的互联网地产中介企业抢滩进驻东莞。有中介机构人士告诉记者说,相比深圳、广州,东莞前期地产价格处于洼地,因此中介机构一直看好东莞房地产的未来。
 
  中介机构进驻东莞的高峰期发生在今年第一季度,尤其是3月份,伴随着深圳客的恐慌性抢购,东莞临深片区住房市场交易呈现爆发式增长。临深片区一、二手住宅价格均呈现50%以上的涨幅。
 
  在上述情形之中,中介行业的业务量呈现海量增长,一时间无论是门店还是人才都极为紧缺。由此导致中介进入扩张高峰期。例如,来自深圳的家家顺地产公司今年3月份,宣布在各个镇街同一天时间开业40家门店。与家家顺同一时间进驻东莞开展业务的还有链家地产,这家大型地产公司采取收购、兼并东莞部分中小地产中介机构,从而实现门店和人才同时扩展的策略,原本在东莞本地占有市场一席之地的科威地产、满堂红等机构就此被链家合并。
 
  市场萎缩 出现不当竞争
 
  在深圳3月26日出台的限购政策影响之下,整个东莞楼市的成交量开始回落。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介机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大家看见市场好的时候蜂拥而入,然而如今市场回落,僧多粥少,必然会出现行业恶性竞争、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形。
 
  针对上述情形,市房管局之前曾经透露,通过摸底调查,房管部门发现有部分中介机构开业之后,并没有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这就导致机构和从业人员都无法纳入监控和管理系统。而房管局是有一套针对中介机构信用考核的平台。凡是出现违规的,除了接受相应的处罚外,还将公开该机构的信用扣分情况。
 
  案例:
 
  一、员工作假 中介被罚
 
  上周四,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发布了一则某中介公司违规的情况通报:该公司员工陈某在东城房管所代办二手房过户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告知业主公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错了,需要回公证处修改并盖校对章。为贪图方便,陈某竟然私刻公章,再私自修改了公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之后,擅自加盖伪造的公证处印章。不过,当他再次拿着资料返回房管局之后,被工作人员识破。
 
  市房管局认为,陈某私自使用假公章的行为已属违法。在对陈某做出相应处罚之后,鉴于陈某所在公司负有管理上的责任,遂给予该公司诚信档案扣20分处理。
 
  据记者从受罚的公司了解到,由于重新在办证交易大厅排队,将耗时耗力,该公司员工在业绩压力之下,想要尽快办理手续完成交易,因此不惜弄虚作假。
 
  二、为争客源中介械斗
 
  近日,网上盛传一宗因为争夺客源而导致两家中介员工群殴的画面。视频中,二十余名男子打成一团。万江警方称,这是某小区内两家相邻的中介公司为争夺生意而发生的斗殴事件。
 
  记者了解到,涉事双方的中介门店开在同一排商铺,中间就一个小卖部隔开,事发时,由于争夺同一个买房的客户而引起矛盾,最后双方大打出手,有的手持铁棍、有的动用砖头。
 
  警方透露称,本次打架斗殴事件性质恶劣,在群殴中,双方都有人员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一方店长甚至被打破头。最后,警方从现场带回6人予以拘留,受伤店长在医院治疗后,由于涉嫌触犯法律也被警方拘留。
 
  三、说要担保费 索一万二
 
  对于中介公司的收费标准,一直以来,政府部门实行按照交易额的3%进行指导性标准。不过,虎门的朱先生在购房过程中,就遭遇到某中介巧立名目,在收取了3%的业务费用之外,还以办理贷款需要担保为由另行收取12000多元。
 
  朱先生说,在办理自己的按揭购房业务中,一开始双方合作都挺正常,问题出在自己缴纳中介费用之后,手续进行到按揭申请阶段。“他们声称要顺利办理按揭,就必须走担保贷款的途径,担保方要收取12000元的担保费用。”朱先生说,对于贷款的门道自己并不是非常清楚,当看见对方拿出收费明细表,自己也没有觉得有不妥当的地方,于是就交了这一笔费用。
 
  然而,近日,贷款办理下来,朱先生仔细对照所有的收费票据时发现了问题。“银行走的是直接申请按揭贷款的程序,并没有什么担保方业务之类的。我就问一些朋友,他们说正常的住房本身就是实物抵押,根本用不着什么担保,更不用什么担保费。”于是朱先生找到对应中介的业务人员,得到答复是包干贷款业务,无论有无走担保程序,费用都得收取。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对这起纠纷,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唐胜利认为,关键在于双方当时的协议是如何确定的,如果委托协议明确约定中介方承包贷款义务,并预先收取担保贷款费用且不退还,那么朱先生就没有理由要求退款。反正,如果协议里面没有明确约定这笔费用的收取方式,中介就得退还。(记者 陈明)(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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