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居民住宅区1小时停车免费

万象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天下  2013-08-01 09:29:52
今后开车进入居民住宅小区和“围院式”管理区,只要在1个小时内,车主均享有免费停车的待遇。

昨日,《东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在市政府网站上正式印发,出台包括明确免收停车费范围在内的多项规范停车收费的惠民措施,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增加停车场经营者保管责任

  近年来,随着东莞机动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城市车辆停放供需矛盾日渐凸显,由此引发的停车收费问题也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民生问题。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实质上是对2008年颁布实施的《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进行修订。

  以临街停车场为例,位于商业旺地的部分临街商铺为吸引消费者到店消费,往往会将靠近商铺门口的停车位据为己有,供到店消费的车主停放,而驱赶其他车主正常停放,甚至屡屡出现商铺为赶走其他车主将车辆划花等违法行为,不少车主在欲维权时因缺乏政策可依往往只能忍气吞声。

  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进一步对这方面给予规范,并增加了“明确停车场经营者保管责任”部分内容。新办法规定,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停车场内机动车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防止机动车毁损、灭失;机动车交付停车场停放保管后,停车场经营者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机动车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新办法还首次增加对停车记录及发卡的要求,明确机动车进入停车场时,停车场应当提供明确标示或者能够准确记录机动车牌号、进入时间的记录牌或卡;机动车驶离停车场时凭该记录牌或卡交纳停放保管服务费。

  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停车原则上免费

  东莞社区众多,不少社区均建立起“围院式”管理区域停车场。按照新办法,考虑到此类停车场主要系社区农(居)民住宅的配套停车场所,“围院式”管理区域停车场将实行与居民住宅小区相同的免费停车时限,即车辆进入居民住宅区、“围院式”管理区域停车场停车不超过60分钟的,将享受免费停车的待遇。

  新办法规定,市物价部门可根据东莞市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免费时限,鼓励停车场经营者在市物价部门规定基础上适当延长免费时限。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消防安全和城市规划等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机动车停放服务。

  在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停车场收费上,新办法明确,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面向公众服务对象开放的内设停车场,原则上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的利用或弥补正常服务费用支出确需收费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按照优先满足服务对象停车需求的原则从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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