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石警方及时处置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2016年1月9日下午,企石公安分局通过快速反应、周密部署,及时处置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当场制服一涉事男子。
2016年1月9日下午,涉事男子魏某(男,1978年生,贵州省人)驾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被企石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查扣。魏某心怀不满,在回到交警大队后趁工作人员不备,从其摩托车内取出斧头砍伤其中一名协管员头部后逃窜。企石公安分局巡逻人员巡逻至企石镇铁炉坑村路段时,发现手持斧头的嫌疑人魏某,立即迅速将情况上报分局指挥中心请求支援。随后,企石分局机动应急队民警带队赶到现场,并对嫌疑人魏某进行口头警告。但魏某不但未停止逃窜,反而高举斧头对民警袭击。民警在危急情况下果断朝魏某开枪,子弹穿透嫌疑男子腹部后,经地面反弹后射入后面追赶的交警协管员右大腿上。魏某中枪受伤后被公安人员制服,随后立即送至企石医院进行治疗。两名受伤交警协管员也在第一时间被送往企石医院进行救治。
事件发生后,企石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镇委领导带队前往医院慰问受伤的执法人员,了解犯罪嫌疑人伤情,要求医院不惜代价对执法人员、犯罪嫌疑人进行救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企石公安分局亦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侦办工作。
目前,受伤的两名协管员伤情稳定,现仍然留院观察。犯罪嫌疑人魏某腹部中枪,暂无生命危险,现已转院到东莞普济医院进行治疗。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记者 谭婉珍 程舒斌)(来源:企石广电站)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