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获通过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1-04 12:35:05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获通过
 
  近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时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岁末年初这一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打起精神,坚决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千方百计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要求,接近年关,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确保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保证群众过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和优化整合东莞市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多个民生事项,及《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等3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配套政策等事项。
 
  关键词 轨道交通
 
  莞首个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即将出炉
 
  东莞市轨道交通2号线将于今年开通试运营。城市轨道交通是市政府民生工程,是东莞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市民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基于城市轨道运营空间封闭、客流密集等特殊性,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首个政府规章立法项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明确了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的,应当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禁止携带充气气球或者宠物(导盲犬除外)、家禽等动物乘车。
 
  禁止影响运营秩序八种行为
 
  在车站及出入口、通道内无照设点、乱摆卖;
 
  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许可悬挂、张贴宣传品;
 
  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携带充气气球或者宠物(导盲犬除外)、家禽等动物乘车;
 
  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点燃的卷烟、雪茄、烟斗;
 
  在车站、列车或者轨道交通其他设施内乞讨、卖艺、捡拾垃圾;
 
  携带严重异味水果(食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影响车站或列车环境卫生的物品;
 
  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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