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今年共举办九次媒地交流会,获得与会媒体和市直部门一致好评
昨日下午,2013年第九次媒地沟通交流会在市公安局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潘新潮总结部署全市新闻宣传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严小康参加了交流活动。
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15个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参加了此次活动。交流会吸引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南方日报》、香港《文汇报》、《大公报》等19家境内外媒体的负责人参加。
这是2013年最后一次媒地沟通交流会。今年连续九次交流会,获得与会媒体和市直部门的一致好评。“东莞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媒地交流会,在全省、全国都创造了一个东莞经验。这个交流会真正变成了一个桥梁。”新华社广东分社总编辑助理陈冀说,东莞各个部门在信息公开、新闻宣传上逐渐形成了良好的格局和各自的特色,让她感到很惊喜。
“理解媒体,尊重媒体,善待媒体,通过媒体向外传递正能量。”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绍培在会上的坦诚发言,赢得了与会媒体代表的热烈掌声。他希望媒体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全面地报道职能部门的工作。
交流会现场气氛活跃,与会媒体代表和各新闻发言人畅所欲言。潘新潮总结指出,此次交流会非常坦诚,富有建设性,达到了新的高度。
今年,潘新潮全程参加了九次交流会,另有7位副市长分别参加了交流会。回顾这九场交流会,他指出,交流会具有“三高两促进”的特点——高宽松、高频率、高规格,促进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互利多赢和较好地应对突发事件。
潘新潮表示,东莞媒地沟通交流会已经成为新闻宣传领域的全省单打冠军。他指出,明年将继续举办这一交流会,并增强交流会的专题性、互动性和针对性。(见习记者 陈泉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