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一公司主管侵吞货款4万元获刑一年
在厚街一家居用品公司担任销售主管的蒋某,在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货款约4万元。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蒋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0年3月,湖北男子蒋某进入厚街一家家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主管。在工作期间,蒋某利用到多家客户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取货款不入账的方式,私自截留公司货款共计约4万元。
2014年12月11日20时30分许,公安机关经网上追逃,在吉林省四平市站前广场将蒋某抓获。案发后,蒋某已退赔公司7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沈十全 )(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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