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租户与土地所有者起纠纷扣押旧租户二十余万货物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7-14 07:49:00
  新的租户与土地所有者起纠纷扣押旧租户二十余万货物
 
  最近,高埗镇的老胡有点烦,因为其所承包的一块土地到期后,新的租户与土地所有者高埗镇草墩村村委会发生纠纷,新租户堵死了道路,并扣押了老胡价值二十余万货物。老胡动用了几乎所有的亲友关系疏通,怎奈新租户与村委会杠上了,没有丝毫妥协。目前,高埗镇维稳、公安等部门已经介入。
 
  “合同到期前5天,才通知搬货物”
 
  老胡早年是一名工程兵,退役后返回东莞老家,从事建筑打桩生意。几年前,他从该镇草墩村委会租下了两亩土地,用于存放打桩使用的水泥管。合同到今年7月1日到期。按照合同规定,如有一方要变更土地现状时,需要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但老胡直到6月26日下午才接到村委会的通知,要求其赶紧将水泥管搬走。怎奈水泥管十分沉重,需要重型起重装备才可搬运。
 
  尽管,老胡加班加点搬运,直到7月3日下午,也才运走15车,还有20多车总价在20元左右的货物没有运走。新的租户来到现场,将出口的道路用建筑垃圾封死,并要求老胡将已经装到车上的水泥管卸下来。
 
  原来,草墩村委会与新的租户之间发生了纠纷。村委会认为,土地发包后,新的租户应在7月1日缴纳租金和押金,但新的租户一直没交,所以应该没收新租户缴纳的招投标一万余元押金,并废除其承包资格。而新的租户认为,村委会应该将土地平整好,并清理走上面的杂物以及建筑物之后,才可以交给租户,但现状是老胡的水泥管,还有多家回收塑料垃圾的个体户没有搬走。。所以,村委会应当先赔偿因此给新租户带来的损失。一来二去,双方吵得不可开交。事件陷入僵局。
 
  律师:村委会和新租户都涉嫌违法
 
  新租户和老胡都是高埗本地人,老胡动用了几乎所有的亲友关系疏通,但收效甚微。
 
  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龙国生律师认为,老胡与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了如有土地使用情况发生变动,需要提前两个月通知彼此。实际上村委只提前了5天。这涉嫌违约。同时,村委会也有义务帮助老的租户搬走原有的货物。
 
  新的租户与村委会产生纠纷,却扣押了原租户的货物,这构成了侵权。从法律上讲,老胡可以起诉这两方。但从实际效果看,司法程序漫长,综合来讲,并不利于老胡。所以,还是应该采用协商的方式。
 
  老胡说,三方面已经协商过多次了,甚至老胡提出愿意承担每天200元的租金费用,直到货物搬走为止。但新的租户也没有退让。
 
  无奈之下,老胡选择报警以及向高埗镇政府寻求帮助。目前,高埗镇警方以及维稳办均已介入此事协调。但据高埗镇方面反馈的消息来看,此事目前尚无进展,仍在进一步协调之中。(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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