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起由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调解成功的医疗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这也是自市医调委成立以来该院处理的首宗涉及医疗纠纷司法确认的案件。该案的妥善处理,为类似案件审理提供了借鉴作用。
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东莞某医院有限公司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双方于2013年11月26日在市医调委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东莞某医院有限公司向刘某经济补偿10000元,双方同意终结本次医疗纠纷,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次日,双方共同向市第一法院就该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受理后,立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医患双方在市医调委主持下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该调解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后,当即出具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并告知当事人若一方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相对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审查、当天出具裁定书,便捷高效地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本案借鉴意义
节约诉讼成本,最大限度保障医患双方利益
市第一法院民一庭负责人称,由法院对医调委调解成功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司法确认, 一方面将医调委调解的灵活性与司法调解的强制性有机结合,实现法院与医调委职能的渗透延伸、优势互补;另一方面,缩短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周期,减少诉累,节约诉讼成本,最大限度保障医患双方的利益,同时亦高质高效平息了纠纷。本案的妥善解决,为法院与市医调委就医疗纠纷案件司法确认的联动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启动提供了宝贵经验。
(记者 吕雯晰 通讯员 廖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