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六旬老汉私用他人商标印制包装袋坐牢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6-10 16:34:05
  东莞六旬老汉私用他人商标印制包装袋坐牢
 
  65岁的郑某本应安享晚年,但他在未取得相关证照情况下,在租住的车间内私自经营食品加工厂,生产蛋卷、麻花及锅巴等油炸食品。为了让生产出来的食品能更好地销售,郑某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定制印刷他人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用于包装食品进行销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判决被告郑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为产品能畅销 老汉盗用他人注册商标
 
  2013年6月份开始,郑某在未取得相关证照情况下,购置了压面机、蛋卷机等机器设备,聘请了10名工人,承租了东莞市清溪镇某厂二楼车间私自经营食品加工厂,生产蛋卷、麻花及锅巴等油炸食品。为了让生产出来的食品能更好地销售,郑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泉州市某中兴食品厂的授权,定制印刷“ ”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袋,用于包装食品进行销售。该工厂自投入生产后,所销售食品的金额共约18万元。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当场抓获郑某,并查扣货值共计约5万元的食品一批,印有“中兴”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袋共36781个(绿色包装袋29381个、红色包装袋7400个)和生产设备、原材料等物品。
 
  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判处有期徒刑并罚5万元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郑某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而擅自制造,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视被告人郑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情况,依法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判决被告郑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记者 郑思琪)(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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