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等9市获地方立法权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5-28 18:42:28
  东莞等9市获地方立法权
 
  今天(28日)下午4时,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后,9市就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目前,佛山等九市已成立或已经市委同意成立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主要来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专家学者和基层法制工作部门,法学学历及具有法律实践工作经验者居多;已成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配备编制、工作人员8至10名,均具备法学学历或者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九市法制局配备有法治专职工作人员,住建、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设置法规科或配备法制专职工作人员,以衔接地方立法工作。
 
  此外,佛山等九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需求强烈,而且有了立法基础。近五年来,各市在三个方面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为接下来地方立法工作奠定实践基础。其中,佛山60件、韶关21件、梅州64件、惠州68件、东莞20件、中山256件、江门22件、湛江21件、潮州34件。(记者 薛冰妮)(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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