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市收费综合年审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
为规范收费单位各项收费行为,掌握收费及收支情况,市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组成全市收费综合年审办公室(下称市年审办),开展2014年度全市收费综合年审工作。 日前,市年审办下发了《东莞市2014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也要年审
据悉,本次年审的范围为全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镇村涉企协议收费的执收单位。2014年7月1日后首次收费的单位暂不列入本次年审范围。本次年审主要审验2014年度收费执行情况,如有重大违规问题的可追溯至上年度。
本次年审的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实施收费;是否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停征、免征、取消及收费优惠政策;是否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收费资金,重点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按规定规范使用收费票据;是否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重点检查收费项目和标准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更新;是否及时整改上年度年审以及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方案》要求,对年审中发现苗头的,要及时排查核实;发现存在不按规定收费的,要及时转有关单位处理。
年审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根据《方案》,全市收费综合年审工作将于2015年6月底结束。具体步骤分为动员自查、集中审查和处理、总结三个阶段。
目前,动员自查阶段已经结束。各收费部门和单位对照年审内容进行动员、自查,各业务主管部门或镇街经信(经贸、统计)部门对下属(辖区内)单位的收费情况及提供材料情况进行初审。各中心镇(园区)经信部门对辖区内的属于下放事项的收费项目执行收费情况直接进行年审。
5月11日- 6月10日,为集中审查和处理阶段。市年审办要对照执收单位报送的年审资料,按收费综合年审的要求和内容逐项进行集中审查。在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排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确认存在违反政策规定的执收单位,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6月11日- 6月30日为总结阶段,由年审办召集成员单位对2014年度年审情况及处理情况进行总结。(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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