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非中心镇业委会备案权限被收回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5-20 10:32:30
  2013年业委会备案业务下放委托给全市32个镇街,不到2年,该项权限再次被市房管局收回,而且只针对非中心镇房管部门收回。19日,记者从东莞市房管局及多个镇街获悉,目前非中心镇的业委会备案业务已经全部收回市房管局。房管部门相关人员透露,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应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而非中心镇房管所不具备县级房管部门行政主体资格,故才收回。
 
  非中心镇恢复下放前做法
 
  19日,受一些业主委托,东莞高埗镇颐龙湾的陈先生向高埗镇房管所咨询业委会筹备事项。因为涉及手续繁杂,镇房管所人员建议他向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询。“房管所还说现在业委会备案权限已经收回市房管局。”陈先生说。
 
  随后,记者从东莞石龙、茶山、高埗等镇街获悉,目前茶山、高埗等镇的房管所确实已经上交了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权限。但作为省中心镇的石龙镇房管所却表示:“资料齐全就可以办理备案,不需要通过市房管局。”对此,东莞市房管局回应称,5月7日起,中心镇(园区)的业委会备案工作继续由中心镇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完成并出具相关备案通知书。而非中心镇(园区)的业委会备案工作恢复该业务下放前的做法,在非中心镇(园区)完成备案之后,再上报到市房管局,并市房管局发出相关备案通知书。
 
  资料齐全不存在备案难
 
  记者获悉,根据市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以及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文件精神,东莞业委会备案权限是在2012年出台政策,于2013年12月1日统一下放委托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委员会)办理,当时一并转移的还有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办理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等业务。
 
  权限下放委托不到2年,为何突然又收回?而且仅针对非中心镇?高埗镇房管所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是最近才收到收回的文件,只负责执行,具体原因不明。据茶山镇房管所相关人员透露,主要是因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备案需要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而非中心镇房管所不具备县级房管部门行政主体资格,故才收回。
 
  采访中,市房管局及多个镇房管所表示,市局收回非中心镇业委会备案权限后,“前期的工作仍在镇房管所,收回后只多了个递交资料给市局的程序,只要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就会盖章出具相关备案通知书,不存在难备案,或者手续麻烦的问题”。(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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