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力推“工改工” 打造土地二次开发模范区
进入经济发展的新常态,面对后备资源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土地资源现状,大力推进“三旧”改造、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将成为我市土地利用方式和新增用地空间的新常态、主战场。同时,经过多年探索,东莞市颁布实施《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 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三旧”改造工作将由试点阶段转入常态化阶段,强化政府规划管控和开发统筹,引入高水平的市场主体,推动连片组团式改造和产业升级改造,成为“三旧”改造的主攻方向。
背景
内外加压促成新常态
中央明确要求东部三大城市群发展要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今后将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除生活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今年起,珠三角城市新增用地指标将比往年明显缩减,并且下达年度新增用地指标的同时下达“三旧”改造年度任务指标,“三旧”改造年度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将与下一年度的新增用地指标挂钩。在此情形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旧”改造,胡春华在南海、广州等地的多个重要场合发表关于“三旧”改造的重要讲话,并亲自召集省政府主要相关部门和地市,主持召开“三旧”改造课题汇报会,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三旧”改造给予的厚望和大力推进的坚定决心。
同时,东莞市土地开发强度已经超过44%,开发强度在国内仅次于深圳。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到2020年东莞市规划可用的建设用地只有16万亩,即使按50%的生态极限线,未来可用新增建设用地也只有23万亩,依靠新增用地承载新增投资的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
因此,国家政策倒逼,内部迫切需求,倒逼“三旧”改造成为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常态”。
现况
总体进度逐步加快
2009年,东莞被确定为“三旧”改造试点,开始了土地二次开发的探索。经过5年多的狠抓实干,东莞市“三旧”改造政策不断完善,模式由政府主导的单一模式转变为企业、村集体、原权利人等各种主题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模式。
为使“三旧”改造由试点工作顺利转为常态化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府主导、规划管控、成片改造、计划实施”的要求,东莞市对现有“三旧”改造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建立健全改造单元统筹、年度实施计划、批后监管退出等机制,加强“三旧”改造常态化全流程管理,旨在实现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四方面转变,进一步提质增效。
政策
整合旧厂房用地鼓励政策
整合改造旧厂房用地用于工业制造业项目和在原有建筑物基础上进行改建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纳入“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用地面积达到15亩及以上、容积率达到1.5及以上的,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允许调整整合。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对“三旧”改造用地进行调整使用,以整合多宗土地,统筹开发。
2.容积率调整。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工业、仓储用地的容积率不设上限。
3.分割销售。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其工业生产使用部分可以分割预售或现售,并参照商品房销售办法办理独立的《房地产权证》。
4.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使用工业用地。经市经信部门认定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可使用工业用地,但不得改变用途。
5.配建配套设施。产业类项目可按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的比例,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配套设施。
6.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免交土地出让金和市级基础设施配套费。现有工业用地改造后不改变原用途,只提高容积率的,免交土地出让金和市级基础设施配套费。
7.专项资金补助。包括拆除补助、新建补助和不拆除改造补助,单个项目累计申请的补助总额最高为1000万元。(来源:东莞阳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