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店均应申领红盾电子标识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5-12 08:07:09
  开网店均应申领红盾电子标识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市工商局要求东莞市范围内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者(包括网站、网店、交易平台),均应申领红盾电子标识。市民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时,可以点击工商红盾电子标识来查看商家的登记情况。
 
  市工商局发布的《关于网络经营主体免费申领红盾电子标识的公告》显示,经营者要通过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申领红盾电子标识,此外还需在网站的醒目位置(网站首页的底部)公示红盾电子标识,违反者将被警告和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红盾电子标识是企业在网站上的身份表明,通过这个电子标识登录企业网站,消费者和顾客就会了解这个企业的基本情况,有助于消费者有效甄别经工商部门认证的购物网站和非认证网站,提高网购风险防范能力。(记者 李直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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