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排污信息
周边企业是否为污染重点排污单位?有没有存在偷排放?这是很多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以往由于信息不公开,大伙对于这类企业存在很大的质疑。今天市环保局就发出通知,要求全市的重点排污单位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应公开主要污染物和排放方式等情况
今天上午,我市召开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会议,要求全市700多家重点排污单位按照要求公开有关环境信息,其中排污信息就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另外还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等。
公开的方式为重点排污单位的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内容弄虚作假 将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重点排污单位若存在不公开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的内容公开环境信息的;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同时,对有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可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七十九条的规定, 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记者 刘星)(来源:东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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