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申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除扶助金需抓紧申报
今年起,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除扶助金标准提高外,在年龄限制上,只需女方年满49岁即可。符合条件申请的家庭可于5月中旬前抓紧申报。
根据近日下发的《东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办法》,从今年起,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 10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800元。 而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四大条件,包括具有东莞市户籍,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其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病残三级以上。与去年相比,新办法除了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提高了500元外,还取消了“男方年满60周岁”的这一限制,条件明显放宽。
对此,东城计生部门表示,新办法申请门槛减低后,将令更多的计生特殊家庭受惠,而扶助金将于每年7月发放,希望符合条件申请的家庭在5月中旬前积极申报。
东城计生办工作人员 袁银爱:“目前已经将新增的人员正在统计,希望市民将符合条件的情况,报给我们所在的社区或者单位,带他们的双方的户口簿 身份证,如果伤残的有伤残证,或者一个死亡一个注销证明那些带到社区,社区到时会申报上来给我们。”(来源:东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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