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港将明确重点救助对象 确保医疗救助资金专款专用
《沙田镇村(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实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难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过去一年,镇港社会事务局共受理申请418笔,发放救助金额3365300元。
《沙田镇村(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自201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各成员单位和村(社区)的共同努力下,村(居)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并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救助机制。2014年5月,根据省、市相关救助文件,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沙田镇村(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并逐步形成一套规范化的申请和审批流程。并于2014年8月份开始,基本上达到《实施办法》每月审批一次的要求。据了解,在过去一年,镇港社会事务局共受理申请418笔,发放救助金额3365300元,切实减轻困难群众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有效减轻群众因病至贫、因病返贫等民生问题。
接下来,镇港将明确重点救助对象。把患突发性急、危、重病或遭受重大伤害和长期患病因自付医疗费较大的户籍村(居)民作为救助重点,严格资金管理发放,实行“专户储存、计划使用、审计监督”的管理办法,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专款专用。(来源:沙田广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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