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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市物价局13日下发通知,从2013年12月13日起,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销售价格由原来125元/瓶调整为131元/瓶(净重14.5公斤),此价格不含送气费。
我市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到户销售价格也作相应调整:居民生活用气由现行21.6元/立方米调整为22.6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由现行22.6元/立方米调整为23.6元/立方米。由于气价调整,商住小区抄表周期内执行不同销售价格的,收费单位可按综合平均销售价格(按抄表周内天数比例计算)计收燃气费用。(记者 许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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