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日前发布,针对欠薪、涨工资、带薪年休假,缴交社保等社会热点提出指导意见,东莞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众多的城市,劳动权益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
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意见》指出,当前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
记者 叶斐:“《意见》要求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今后碰到老板欠薪跑路的话,就用保障金来支付工人的薪酬。”
市民:“好处在于更有一些切身利益的保障。就是说你最少可以拿到一点利益,工资那块起码还拿到一点钱。”
市民:“最关注的就是社保和工资这块,因为现在有些企业或者是公司没有落实。工资还是有点区别的,有些是1500有些是2000,希望能够调整一下吧。”
重点在非公企业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意见》鼓励一些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通过工资的正常增长,让广大员工也能够分享到企业发展壮大的红利。另外,还强调,切实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全面覆盖。
市民:“现在这个社会都要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都不保障的话,上班都没有什么安全感。”
落实带薪休假 注重人文关怀
对于带薪休假,《意见》规定要完善并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职工休假制度。(记者 叶斐 )(来源:东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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