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将完善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制度,优化土地开发利益平衡机制。 记者 何建文 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这将给东莞的发展带来什么红利和动力呢?昨日,东莞理工学院举行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市委书记徐建华出席并担任主讲嘉宾,徐建华在会上称,全面深化改革可能给东莞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谈立法权
申请“较大的市” 有新契机
2009年,东莞向国务院递交申请,申请成为“较大的市”。然而,从1994年至今,较大的市审批工作未再启动,东莞申请成为“较大的市”的工作,也停滞不前。
“较大的市”是一个法律概念,《立法法》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徐建华说,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有19个城市成为“较大的市”,但无论从经济总量还是人口规模来说,都比东莞小很多。东莞非常有必要争取地方立法权,因为东莞经济发达而且总量大,存在经济上的特殊性、人口结构的特殊性、行政结构的特殊性等自身独特特征,全国性普适性的法律规范在应用到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当中,存在许多缺陷。
例如,一到年底,东莞的劳资纠纷案件就会多一些,企业欠薪损害工人的权益是不妥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劳资纠纷现象,比如企业改组升级,工人要求企业对其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并重新聘用。像这种情况,需要结合东莞的自身实际,运用地方性法律进行解决、规范。
徐建华说,此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发布,意味着“较大的市”审批工作将重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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