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地方立法调研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4-02 09:33:59
  今年将全面开展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能自律、事后监管的规划审批,不再实质性审查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昨日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近期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总结去年改革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任务将更加繁重,挑战将更加严峻,对东莞而言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凝心聚力,勇挑重担,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事业心,在关键之年,有关键作为,继续擦亮东莞的改革品牌,为全年改革起好步,开好局。
 
  会议要求,下来,全市改革要把握好全省外商投资管理服务改革试点获批、“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和即将获得地方立法权等机遇,认真落实“2025东莞制造”战略,积极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努力推动“单一窗口”等重大改革,着力实现六个“领先一步”:即推动扩大开放领先一步,推动创新驱动领先一步,推动法治建设领先一步,推动社会治理领先一步,推动生态建设领先一步,推动改革落实领先一步。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袁宝成传达了近期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姚康,以及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2015年改革行动计划》、《全面深化法治东莞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东莞市规划行政审批改革方案》、《东莞市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并就开发“东莞市民卡”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法治东莞
 
  为有序推进法治东莞各项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深化法治东莞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提出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统筹兼顾,努力在深化东莞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地方立法权 收集急需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
 
  会议提出,根据地方立法、政府规章的需要,建立健全人大和政府立法工作机构,围绕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化解社会矛盾、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调研。
 
  加强对条件成熟的改革决策、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实践等研究,依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收集整理我市急需通过立法解决的各类问题和广大群众意愿,积极参与上级人大的立法调研工作。建立立法项目征集和立项论证制度。
 
  依法行政 全面开展行政处罚备案审查
 
  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清理行政职权。完成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清理工作。全面开展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违法案例分析通报。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国家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有序推进审计人、财、物统一管理和审计职业化建设。
 
  司法公信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全面推进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建立全市法院、检察院参考性案例制度。建立司法人员廉政档案制度。配合省开展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法治环境 推动“负面清单” 建设“单一窗口”
 
  落实省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试点相关制度,以清单方式列明禁止准入类和核准准入类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在全市所有企业实行设立登记网上“多证联办”改革。抓好项目投资领域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启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制度建设。
 
  规划审批
 
  项目未通过面积查丈不得进行预售
 
  为推进规划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深化市场取向改革,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规划行政审批改革方案》,提出凡是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单位能够通过加强自律管理、能采取事后监管的管理方式实现的,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改为形式性审查。合并精简审批事项,将技术性审查与政策性审查相分离,规范技术审查。
 
  袁宝成强调,下一步,要考虑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逐步将行政审批改革上升为政府规章,以法的效力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改革成果。
 
  取消电子校核
 
  施工图不再审查
 
  改革项目规划审批方式,实现“宽进”。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要求报建方与规划部门签订相应的承诺合同。规划部门对承诺内容仅进行形式性审查,将主要精力集中于设计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审查上。
 
  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签订《东莞市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图承诺合同》,并向社会公开,完成备案手续后,即可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不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同时取消电子校核。
 
  未通过面积查丈
 
  不得进行预售
 
  建立以规划条件核实为核心,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为抓手的批后监管体系,实行“严管”。强化规划条件核实在规划项目实施管理中的重要性,项目未通过预售前建筑面积查丈的,不得进行预售。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分离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
 
  行政审查不再交纸质文件
 
  会议提出,将核发的选址意见书与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办理。将技术性审查与行政性审批相分离。建立健全技术审查标准与准则。建立规划项目专家咨询制度,将专家咨询意见作为规划决策的重要参考。
 
  审批业务便捷化改革。申报资料精简化。对于行政性审查的资料(如国土证、发改立项批复、环境影响评价等),可借助政府网络平台查验的,仅须注明文号,不再提交纸质文件。申报资料标准化。制定申报资料的模板,对其形式、内容、排序作出明确的规定,推进申报资料标准化。项目审批电子化。在申报资料标准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网上审批”。据悉,试行期为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2015年7月起再应用于所有项目。(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