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法院将进驻淘宝司法拍卖
近年来,在全国多地上演的司法拍卖主导权之争,进入2015年后战火硝烟或将“烧”至东莞。市第一法院日前透露,该院已启动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将进驻淘宝网司法拍卖。
提起广东司法拍卖格局,在全国较为特殊,而“东莞模式”则是典型代表。此番淘宝司法拍卖入莞,本土拍卖公司将做何应对,两者短兵相接,会产生什么火花,淘宝模式是否持续所向披靡?
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其实何种模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能否杜绝暗箱操作、促进社会公正、提高评估拍卖在执行链条中的效率,而模式背后的利益变动,才是改革成败的关键。
借力淘宝
东莞司法拍卖品多为工厂的机器设备、汽车,这些动产很适合在网络平台拍卖。
登录淘宝网,首页点击“司法拍卖”,全国已有21省区法院进驻。
淘宝司法拍卖模式(下称“淘宝模式”)始于2012年的浙江宁波。此后3年内,淘宝模式在全国到处“攻城略地”。
以长三角为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江苏高院在全省全面实施网上司法拍卖,13个中级法院的淘宝店上线,每个中院选择两家基层法院同时上线,再加上此前已经试水的浙江省,以“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为特点的司法拍卖“上海模式”,顿时处于“淘宝模式”包围之中。
实际上,“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体系的发源地就是东莞,因此称“上海模式”为“东莞模式”的升级版并不为过。
东莞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会长尹洁玲说,2007年,市委、市政府发现拍卖中常有一些底价成交出现,有人串通,因此成立了拍卖协会,建立集中拍卖中心,统一集中管理、法院和多部门联合监督。2008年,东莞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设立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并在全省乃至全国迅速推广。
“拍卖中心成立之后,广东省高院肯定我们的做法,随后省内各兄弟市共建立了23个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而上海当时对我们的模式也很感兴趣,先后4次过来考察学习,并建立了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接受由12个单位组成的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监管委员会监督。”尹洁玲说。
1月6日,市第一法院院长陈斯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该院已启动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将进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启动网上拍卖涉诉资产,意在破解执行难。
陈斯说,案件“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也是群众投诉的一大热点。而执行难涉及到很多个环节,因此要破解执行难,就要在每个环节上疏通“梗塞”。
长期以来,东莞司法拍卖仍以传统现场拍卖为主,大大限制了参与拍卖的人群,而司法网拍有效打破时空界限,最大程度实现拍卖信息的扩散,关注度和参与度是传统司法拍卖无法比拟的。据了解,宁波法院司法网拍累计围观人数超百万,有效避免了低估贱卖现象。
此外,司法拍卖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是根本目标,淘宝网的司法拍卖实行零佣金制度,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需支付拍卖成交款外,不需要支付佣金及其他费用,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陈斯说,就东莞而言,由于发布的公告受众面窄、地域性强,制约了成交率与增值率,拍品由于无人参拍而多次流拍,最终变卖的情况屡见不鲜。“我们觉得应当有一个开放的拍卖体系,这样不仅能促进行业发展,也能一定程度解决执行难。”
“东莞司法拍卖品多为工厂的机器设备、汽车,这些动产很适合在网络平台拍卖。”陈斯说。
短兵相接
司法拍卖“淘宝模式”入莞势必冲击东莞传统拍卖公司,不过东莞本土拍卖行人士称,“淘宝模式”虽有优势,但劣势同样明显。
司法拍卖“淘宝模式”入莞后,必将对本土传统拍卖公司造成影响。
尹洁玲透露,东莞拍卖公司业务当中,司法拍卖占80%左右,而市第一法院的涉诉资产拍卖数量占一半。
2014年,整个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司法拍卖在2500宗左右,一年的成交额在5亿元左右,佣金收入1400万元左右,平均下来,每个企业50万至60万元。东莞目前在册的拍卖行有31家,120多名拍卖师,从业人数400余人。
“生存并不容易。”一名不愿具名的拍卖公司负责人坦言,去年至少有一半的公司是亏本的,没有亏本的并不是因为经营得好,而是他们运气好,在法院摇珠过程中摇中了大单。“我们亏本的还在坚持,是期望来年也有好运,摇中标的高的单子。”
尹洁玲坦言,无论是淘宝模式、还是上海模式、或是东莞模式,没有异议的是它们都引入一个面向全国的公开的互联网平台,包括东莞模式,其实早已有网络竞价的功能。“我们承认,可能对外宣传做得不够,很多人还将对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理解停留在传统的现场举牌竞价场景思维中。”
1月9日,东莞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演示了一场“东莞模式”模拟拍卖。
竞拍物是一幢房屋,底价80万元,每次竞价最低1万元起。与传统的拍卖模式相比,这场竞拍,可以通过远程网络应价、局域网应价和现场举牌三种竞价模式进行。
首先是远程网络应价,全国各地的人均可登录网络,注册并提交保证金后,再通过网络竞拍;现场举牌就是竞拍人可以到现场,与看不到的对手竞拍,当场报价由工作人员录入网上;若不方便举牌,竞拍人也可以选择持平板电脑,轻点屏幕竞价。
拍卖中心从停车场到拍卖大厅,每个角落都有视频和声音监控,可有效预防串通行为的发生。
尹洁玲说,“未来我们也希望并鼓励竞拍人都通过网络竞价,这样就可以杜绝诸如串拍等暗箱操作。”但目前还是有很多人选择现场竞拍。一是有的竞拍人传统心理作怪,现场看得见,还可以问,心里有安全感;二是一些竞拍人还不会通过网络竞拍;三是有的人不相信网络竞拍,担心存在暗箱操作。“我们今后将加强宣传和培训,尽量提倡竞拍人通过网络竞拍。”
按法律规定,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对涉诉财产进行拍卖,如三次拍卖均流拍,才由法院变卖。尹洁玲透露,最近几年公共资源拍卖中心首拍成功率达45%,二次拍卖成功率为23%,第三次成功率为21%,除法院中途解除委托案例外,拍卖中心三拍成功率均不低于92%。此外,通过拍卖中心进行竞拍的每件拍品,受托的拍卖公司均垫付税费,这样保证了国家税收不会流失。
而对于即将登陆东莞的淘宝司法拍卖,东莞本土拍卖行人士称,其虽然有一些优势,但劣势同样很明显。
淘宝电商模式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影响也较为广泛,但其经营的范围仅限于销售。而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有严格的法律约束,有别于一般的商业销售交易,完全不能跟电商模式一概而论。
比如,淘宝上成交的都是一些汽车类或简单机器设备类拍品,一些冷门的拍品很难成交,对于复杂不动产、无形资产、存有瑕疵的标的等很少涉足。因此淘宝拍品的单一性,很难保证其完成司法拍卖的任务。
此外,对于拍卖中协助标的交接的问题,拍卖企业可以协助买受人进行标的交接、过户等工作,而淘宝则不能。对于一些冷门的、有瑕疵的拍卖标的,拍卖企业可以利用客户网络资源,拍卖策划活动,主动去寻找潜在的竞买人,而不是被动地等待竞买人的关注。淘宝模式只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平台,并不能提供相关的拍卖服务,在司法拍卖的实际操作中,容易导致拍卖标的流拍。
还有就是佣金的问题,拍卖公司收取的佣金,一般200万元以下是5%,标的越高佣金越低,平均下来在1.5%左右,而拍卖公司收取佣金,是通过提供服务、诚实劳动获取报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淘宝看上去不收取成交人任何费用,但是取得淘宝的司法拍卖资格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且保证金要冻结一段时间,一旦淘宝把司法拍卖全面铺开,它集合起来的这些保证金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它所获得的利益要比收拍卖佣金高得多。
“鲶鱼效应”
通过开展淘宝司法拍卖,司法拍卖将更加公开、透明、公正,同时其产生的“鲶鱼效应”也会促进东莞拍卖行业改革。
上周,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前往市第一法院,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取得一定共识。
“我们建议东莞市拍卖行业协会,通过大力进行改革,推动和完善自己的网上拍卖平台,虽然和淘宝一样也是网上拍卖,但这个网上拍卖平台应该利用淘宝司法拍卖所不具有的本土优势,做大做强。总之,通过与淘宝合作进驻该网司法拍卖,使司法拍卖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公正,与此同时,其产生的‘鲶鱼效应’也会促进东莞拍卖行业改革,从解决拍卖环节上的执行难,最终达到司法为民的目的。”陈斯说。
对此,尹洁玲表示认同,认为拍卖行业协会接下来将继续围绕法院执行难配合法院工作。“比如,我们已投建与市中院和三个基层法院的专线,设置视频系统,使法院和拍卖大厅视频实时互通,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从事法律工作的市政协委员魏龙则认为,网上司法拍卖必然会切断一些腐败利益链,在社会上有不同声音是正常的,但涉诉资产的处置要体现公正性,网上司法拍卖符合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理念,利国利民。
资产的交割不像买卖东西那样开个店就可以,网络拍卖的对象本身也有局限性,例如土地使用权等一些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拍卖标的暂时并不适合在网络上进行拍卖,现有淘宝模式尚不足以承担司法拍卖全部功能,因此目前专业化的市场及拍卖中介服务,还是必不可少的。
魏龙说,网络司法拍卖自身也有很大完善空间,需要建立严格的内外监督机制,制定统一规范有序的拍卖流程,同时还要注重防范网络系统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网络司法拍卖的初衷。“其实所谓何种模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能否杜绝暗箱操作、促进社会公正、提高评估拍卖在执行链条中的效率,而模式背后的利益变动,才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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