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已取消劳动合同鉴证业务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1-06 09:17:53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已取消劳动合同鉴证业务
 
  从1月1日起,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劳动合同鉴证业务。全市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不再受理此业务。
 
  市人力资源局称,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是否经过鉴定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市人力资源局要求,劳动合同鉴定业务取消后,各用人单位更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台账。(来源:南方日报 )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