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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2015年将更直接更深入更坚决
作为改革的“先手棋”,简政放权将在2015年向着更直接、更深入、更坚决的方向进行。
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审批方式将从“背靠背”走向“面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大厅于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政务大厅模式将成为今后行政审批的主流通道。据了解,发改委在接下来的一年内,将对政务服务大厅再造内部工作流程、建立大厅办事事项督办和预警机制、分类规范事项办结时间等。
事中事后的监管被提到新高度,中央对地方的衔接与监管也将继续强化。12月中旬召开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强调,“更重要的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纵横协管机制,发挥好信息网络在监管中的作用。地方发改委部门要加强能力建设,真正接住管好。”
此外,作为简政放权的试点,自贸区的试点改革将更为大胆,自贸区范围也会进一步扩大。
首先,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将获深化,会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再推出一批扩大开放举措,并将部分开放措施辐射到浦东新区。其次,除涉及法律修订等事项外,在全国推广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28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六项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第三,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
涉企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会进一步清理。一是取消前置条件设定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服务收费政策,废止相关文件。二是全面放开具有竞争性的中介服务收费,其收费标准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三是建立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四是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
国企改革步入“落实年”
记者 杨烨/北京报道
国企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在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被列入加快推进改革开放的重点内容。这也意味着2015年将进入国企改革实施阶段,特别是酝酿两年之久的国企改革方案将在2015年出台,国企改革由此进入“落实年”。
2015年,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也逐步明晰:“加减乘除”调结构,建立“三项清单”和“四个一批”,以分类、混合所有制以及“四项试点”改革为重点加速推进。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表示,从国资委负责牵头的改革任务来看,有三项改革举措已经国资委审议,包括央企功能界定分类、布局结构调整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三项清单”和“四个一批”的表述,表明分类改革的思路已经清晰,也发出大规模重组的信号。
“2015年,在分类改革完成的基础上,企业必然会迎来大分化、大调整、大改组的过程。”李锦表示,由国资委监管的112户央企可能会重组为30到50户左右。
李锦指出,国有企业大规模重组有四条路径:一是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之间进行重组,促进各种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二是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列出负面清单,面向市场公开出售国有资产,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或者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等自然垄断性领域外,其他领域逐步退出或重组;三是企业集团内部的结构调整,逐步剥离非核心业务,放开一些下游领域;四是合资重组和跨国并购,实现企业在全球配置资源。
给国有企业赋予更多企业主体应有的权利,成为围绕2015年国企改革的主旋律。而在近期举行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张毅在定调2015国资改革路线时称,国资委将带头进行自我改革,把该给企业行使的权力都放给企业,把不该企业负担的包袱都卸下来,切实增强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而在下一步国企改革过程中,要重点规范国有资产评佑,完善国有资产定价机制,严格操作流程,确保公开透明,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财税改革将在三大领域推进
记者 赵婧/北京报道
2014年6月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2016年基本完成财税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如果说2014年是改革的方案出台、初步推进之年,那么2015年将是财税改革多项“硬骨头”的攻坚落地期。
三项财税改革任务分别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专家称2015年财税改革将在三大领域往前推进。
其中,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先行。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预算透明度、跨年度预算到预算管理的方方面面,从转移支付、地方债到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整顿,2015年,预算管理改革的各个要点都会有具体操作上的要求。”
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中,最受外界关注的当为地方债管理问题。专家透露2015年地方债发债规模将有所扩大,并将试点发行政府专项债券。
作为财税改革第二项重点任务,税制改革也将在2015年大跨步向前迈进。税制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贾康告诉记者:“按照要求,明年增值税要实现全覆盖,也就是说在2015年底之前,‘营改增’要全面完成,在统一市场上增值税要完全取代营业税。另外资源税改革2015年会继续扩大品种的覆盖面。至于消费税,应该比较快就会听到官方消息,要把现在百分之百归中央的消费税转出一部分相对稳定、大宗、可观的消费税给地方,这将是很重要的年度改革任务。”
至于社会关注热点房地产税立法问题,贾康表示:“2015年能看到加快立法方面的具体部署,年内立法会有实际动作。房地产税立法要经过‘一审’、‘二审’、‘三审’,我理解最后的审批要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道理2015年会进入‘一审’程序。”
财税改革的第三大任务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理顺中央地方关系。多位专家称,“这是比较复杂的,明年可能还是要从研究开始着手。”
“一带一路”走向实质进展
记者 赵晶/北京报道
2015年,“一带一路”战略将从顶层设计和规划走向逐步落实,蓝图将徐徐展开,为实体经济注入新活力,拉动内需,扩大对外投资……
交通大布局即将延伸。2014年12月26日,兰新、贵广和南广三条高铁同时开通运营,丰富了我国的高速铁路网,贯通了“一带一路”思路。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批复了位于宁夏、甘肃、安徽、新疆、内蒙古等地的公路建设项目。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大量中西部地区的机场和铁路建设项目。
为“一带一路”走出去服务,交通是首要任务。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杨传堂在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表示,2015年将认真梳理“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中的重大项目并率先启动。
丝路基金也将尘埃落定。2014年12月底有消息称,丝路基金已经设立。外汇储备将大额出资,投资丝路沿线国家的基础建设和互联互通。国家外汇管理局总经济师、储备管理司司长黄国波透露,丝路基金并非援助性的“马歇尔计划”,股权投资更有真实资产作支撑。丝路基金将善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当地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及国际多边机构的影响力,将有利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同时实现我国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
与此同时,央行也表态认为,丝路基金将有利于加快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目前,中国已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或组织签署了一系列协定。中国与多国互签的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与印度、孟加拉国等签订的亚太贸易协定等。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进一步便利化,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经济金融合作将更为紧密。
开启产能合作打开了新思路。2014年12月25日至26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与哈萨克斯坦投资和发展部部长阿·伊谢克舍夫在北京共同举行中哈产能合作第一次对话。经过磋商,双方签署了《会议纪要》,初步确定了16个早期收获项目和63个前景项目清单,涉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能源、电力、矿业、化工等领域。双方商定将抓紧工作,继续磋商,敲定项目清单,探讨合作模式,争取在2015年3月哈萨克斯坦总理来访时见证签署中哈产能合作框架协议和一批企业间协议。
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速成亮点
记者 蔡颖/北京报道
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速并渐入深水区,无疑将成为2015年金融改革的亮点之一。
2014年7月,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金融改革与跨境监管专题会议吹风会”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对利率市场化进程给出了时间表,他说,“利率市场化时间表当然也还是依靠各种外汇条件、国际国内经济。但我们还是认为两年内应该可以实现。”这意味着,中国将在2016年实现利率市场化。
不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指出,“利率市场化并不是简单地放开利率上限。打破存款利率上限的控制是其中一方面,并不是最主要的,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深化国有企业和商业银行改革、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约束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条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广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煜辉同样认为,“实现利率市场化要解决的远远不是实现存款利率的浮动和减小利差这些形式上的标志,而是支撑利率市场化背后的经济条件、市场条件、监管条件以及体制条件。”
“我们考察日本、美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均是选择货币条件极为宽松的时期放开存款利率,对银行业冲击较小。因此,我国若需实施利率市场化改革,首要任务便是调低银行间利率。展望2015年,我们预计银行间市场利率会继续下行,可能降至3%以内,另一方面,存款利率将扩大上浮区间1到2次,存款利率有可能升至2.5%。银行间利率与存款利率的差异缩小。”光大证券银行业分析师认为。
“利率市场化必然带来银行利差的收窄,商业银行如果不及时变革,在金融体制的份额将会不断受到削弱。因此,转型迫在眉睫。”工行董事会秘书胡浩表示。
不过,刘煜辉认为,一旦放开利率市场化竞争,如果某家银行会出现可能的竞争失败,而竞争失败还会由政府兜底,这种“软预算约束”道德风险的存在会加剧市场竞争,当下的困局都根植于政府主导的资源分配体制。
“金融组织体系变革是下一步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前提,即实质性突破金融垄断,厘清金融与政府的关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市政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等,这一切可能还远远不够。金融改革必将驶向更深的水区。”刘煜辉称。
电改领衔能源资源价改拉开序幕
记者 王璐/北京报道
2014年圣诞节当天,中国能源行业收到一份大礼:《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待批复后择机发布,而新电改方案将从放开售电和竞争环节定价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这意味着“啃硬骨头的改革”终于要在2015年正式拉开帷幕。
电改无疑是2015年价格改革思路的一个缩影,按照加大政府定价减、放、改力度,凡是能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全部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的原则,大力推进价格简政放权,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2014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指出,“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将放开一批由发改委管理的商品服务和资源性产品价格。” 2014年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抓紧制定价格改革方案,做到统筹配套,成熟一项、推出一项。2014年11月出台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要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电改领衔2015年能源资源价格改革的同时,天然气价格改革将持续推进。按照计划,2015年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将实现并轨,非居民用气价格将逐步放开,居民生活用气也将建立阶梯价格制度。由于国务院多次提出要加快市场化改革,天然气价改的进程将加快,预计在2015年上半年就可完成。
与油气价改相关的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也已提上议事日程。2014年以来相关部委发布了油气体制改革的一些初步想法,随后国家能源局下发《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条件征求意见稿》,2015年有望正式出台。(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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