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大于路权

万象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责任编辑:天下  2013-12-11 18:50:04

  护学生过马路的老师离世后,另一批护学大军站出来了,近百名警察走上街头,无数志愿者也自觉行动起来了。但理性的思维都知道,这样的护学大军不可能长期驻扎。即便是护学大军本身,也并没有三头六臂,与最美老师一样,都是凡胎肉身,同样经不起钢铁汽车的冲击。所以,护学绝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治理的重点。

  真的治理,总会直面问题的实质,哪怕现实再复杂,真相再难堪。按照制度学的原理来看,护学这样的临时性、补救式的行动远不如确权来得靠谱。马路杀手为何面对生命却不愿提前踩下救命的刹车,是因为那些钢铁战士认为自己的路权大过行人的路权。相当多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是行人和驾驶者之间路权斗争的产物。

  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减少交通事故,划清行人和汽车的路权,减少两者路权认知的模糊地带就必须启行。生与死的距离,在马路上都以秒计。少一秒钟的犹豫和迟疑,就会有无数鲜活的生命获得了继续的权利。遵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相关部门要很明确地规定生命权大于行路权,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大张旗鼓地宣布生命第一的制度动机。如果修法不方便,最起码在释法时,也要明确这样的制度主张。

  武昌/文 建辉/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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