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常平镇杨女士在淘宝上开设网店销售药品,并低价从香港购进大批“港药”在网上出售牟利。近日,杨女士因犯“销售假药罪”,被第三法院判刑一年半(缓刑二年),罚款5万元。法院提醒,大多数境外药品未在内地取得相关“注册证”,私下售卖都有违法犯罪可能。
网上买到假货,的确并不算新鲜事,不过,网售假药,其危害性显然不能与其他普通商品同等看待。对于药品网售,究竟该如何监管,才是关键之处。
在这方面,国外的监管经验,或许值得借鉴。在英国,最大的药品行业团体英国皇家药学会负责网上药店注册及药剂师服务监管,制定一系列标准指南指导规范网上药店服务;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则负责监督网上药店的药品销售和供应,并对违法网站进行查处和打击。德国则强调政府主导,以强大的社会医疗保险为支撑,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店和药物不予报销,从制度上消除了假冒药品在互联网流通的可能。此外,德国政府通过药剂师协会规范全国所有实体和网上药店行为,设立药害赔偿基金并建立药店监察制度。
基于此,对于国内药品市场而言,如何发挥网售药的鲇鱼效应,从而让药价更加透明,并挤压药品流通环节的利润,网售药品的确有望成为“高药价”的克星。只不过,加强网售药品的监管以保证其质量与安全,无疑是必要的前提。当然,如何防止监管与门槛抬高网售药的经营成本,从而拉低其竞争力,甚至形成新的几家独大与垄断格局,的确是对监管方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