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5年将启动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12-24 10:01:26



  东莞2015年将启动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
 
  昨日,东莞部署2014年下半年整治环境卫生大检查,会上,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唐耀文透露,明年东莞将启动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全市生活垃圾有望在2016年前得到100%无害化处理。
 
  垃圾收运处置考核排名倒数
 
  昨日,唐耀文在部署会上表示,8年来,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近几年来,有个别镇街出现疲态,甚至有的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出现下滑。
 
  今年年底,东莞正式启动了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运作,联合31个成员单位力量,将原来市环卫整治办、垃圾分类办等多个办公室进行整合,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唐耀文称,近几年,国家、省、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高度重视,省人大连续三年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为重点专项督查项目,每年组织考核评估。
 
  “今年的评估结果来看,我市情况不容乐观,排名珠三角倒数第三。” 唐耀文说,尤其是部分镇街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管理、日常保洁、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明年启动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
 
  据介绍,当前东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已基本确定,全市生活垃圾有望在2016年前得到100%无害化处理。目前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000吨/日,而无害化总处理量约8000吨/日,约占生活垃圾总产生量的80%。
 
  “但是存量垃圾污染治理问题非常紧迫,全市的简易填埋场就像毒瘤一样,对城乡环境尤其是石马河、茅洲河整治产生严重影响,” 唐耀文称,“2015年,城市管理工作将把存量垃圾治理作为重中之重。”
 
  会上,唐耀文指出各镇街要支持配合存量垃圾治理选址落地。并对选址工作做出三点保证:一是生态补偿一定足额到位;二是建设标准一定是国内一流;三是集中治理场地将建成生态景观公园,而且实现污染零排放。
 
  记者获悉,东莞从2011年6月就启动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但目前仍未建立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对此问题,记者从会上获悉,东莞将从2015年开始统筹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市区四个街道分别选择一个社区作为试点,并启动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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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垃圾分类试点明年进社区
 
  环境卫生年度考核在珠三角排名靠后
 
  环境卫生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占用重要位置。近几年,国家、省、市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连续三年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为重点专项督查项目,每年组织考核评估。
 
  唐耀文透露,从2014年的评估结果来看,东莞市情况不容乐观,在珠三角排名靠后。尤其是部分镇街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管理、日常保洁、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从2015年开始,省人大将加大第三方评估考核力度,不仅要通报排名,还要考核问责。唐耀文表示,要扭转不利形势,各镇街必须立即行动,对照全省农村垃圾管理的考核标准,逐一对照检查,认真落实垃圾收运设施升级改造,加强环卫保洁管理,做好资料收集归档,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乱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以及城市“六乱”等非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和执法查处工作,在源头上减少“脏乱差”现象。
 
  城乡环卫未统筹管理将减拨补助经费
 
  按照市政府的文件精神,2015年要完成以镇为单位统筹村级环卫管理事务。但是,直到现在,全市仍有13个镇街仍未全面启动该项工作,个别镇街甚至仍持观望态度,部分镇街虽已完成统筹管理,但监督机制严重滞后,管理水平没有根本上提升。
 
  唐耀文强调,各镇街必须按照文件精神,在2015年底前完成城乡环卫统筹管理工作,加紧优化完善监管机制,实现“减轻村级负担、提高管理水平”的目标。市城管委办公室要加强监督考核,对推进缓慢、执行不力的报请市政府给予问责,并减拨专项补助资金。
 
  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将建立利益平衡机制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及不断新增的垃圾所引发的垃圾围城问题,一直是最近数年东莞城市管理备受诟病的老大难问题。每年相关投诉数量都占据城市管理群众举报投诉总量的前列。
 
  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每天仍有约2000吨的生活垃圾只能依靠简易填埋,未进行无害化处理。
 
  除了每天产生新增垃圾,目前全市共有120个大小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大部分已经封场管理,但约有10个仍在使用,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总量约2000万立方米。
 
  “当前,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已基本确定,全市生活垃圾有望在2016年前得到100%无害化处理。”唐耀文表示,目前,东莞面临的存量垃圾污染治理问题非常紧迫,对全市城乡环境,尤其是石马河、茅洲河整治产生严重影响。2015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将把存量垃圾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在建立利益平衡机制的基础上,坚决开展存量垃圾集中治理选址的攻坚战。
 
  唐耀文强调,各镇街要树立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大力支持配合存量垃圾治理选址落地。针对选址工作,唐耀文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生态补偿一定足额到位;二是建设标准一定是国内一流;三是集中治理场地将建成生态景观公园,而且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垃圾分类试点市区4街道再出发
 
  在减少新增垃圾和垃圾再生利用领域,东莞早在2011年6月便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唐耀文表示,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探索,垃圾分类管理仍然比较粗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仍未建立。
 
  他透露,2015年开始,全市将统筹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市区四个街道分别选择一个社区为试点,并启动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同时,市里面将争取财政更大的投入,逐步配备分类垃圾桶和运输车辆。唐耀文希望各镇街能够共同进一步探索垃圾分类的机制,集中社会、企业和群众的力量,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处理厂所在镇街将获补偿
 
  今后各镇街(园区)运往焚烧的垃圾将缴纳每吨20元的生态补偿费。同时对于以后将外运集中处理的存量垃圾,将由输出镇街缴纳每吨80元的生态补偿费。日前,市政府同意实施《东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受损、谁受偿”的原则,分别对垃圾处理设施所在地镇街和集中处理场所在村(社区)等给予生态补偿。
 
  对此,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府明确补偿费用由镇街财政支出,不会额外增收垃圾处理费。
 
  补偿区域
 
  处理设施2.5公里内镇街也将获补偿
 
  《方案》规定,我市生态补偿机制遵循“谁受益、谁补偿,谁受损、谁受偿”的原则,由市政府主导,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方案》将全市各镇街分为受偿区域和补偿区域:对于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受偿区域是指因生活垃圾处理厂等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等行为的实施对设施所在地造成影响的镇街。
 
  这其中既包括所在地镇街,也包括受影响地镇街。前者指生活垃圾处理厂终端处理设施所在镇街;后者指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大气环境影响最小评价范围,即2.5公里范围内涉及到的镇街。
 
  设施所在地镇街先“买单”再获补偿
 
  补偿区域是指产生生活垃圾并运往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镇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为焚烧处理“买单”的镇街同样包含处理厂等设施所在镇街,其将按照焚烧垃圾的量缴纳费用,经市统筹后再由财政统一按比例拨出补偿费用。
 
  除了焚烧外,我市还在积极探索存量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拟在两个镇街选点对存量垃圾进行集中填埋处理。《方案》对这种情况也有规定,即受偿区域是指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在的镇街和村(社区);补偿区域是指转移输出存量垃圾的镇街。
 
  征收标准
 
  对终端处理垃圾收取20元/吨补偿费
 
  根据《方案》,包括焚烧垃圾在内的运往处理终端处理的生态补偿费收取标准为每吨20元,由产生生活垃圾并运往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镇街(园区)缴纳;存量垃圾综合整治异地填埋处置服务补偿费收取标准为每吨80元,由输出存量垃圾到市统筹建设管理的集中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的镇街(园区)缴纳。
 
  根据《方案》,市城管局负责计算各镇街(园区)应缴纳的生态补偿费,并编制生态补偿费计量表报市财政局;各相应镇街(园区)在接到缴费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指定账户足额缴纳。
 
  资金使用
 
  填埋场所在村(社区)将获70元/吨补偿
 
  对于垃圾焚烧而产生的生态补偿费,《方案》规定分成3部分进行分配。13%由市政府统筹,用于今后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设施周边生态补偿和工作经费。80%由所在地镇街(如有多个则按设施占地比例分配)统筹,7%由受影响地镇街(如有多个则平均分配)统筹。
 
  对于存量垃圾异地填埋处置服务补偿费,则由集中处理场所在镇街和村(社区)统筹使用:其中12.5%(即每吨10元)由所在镇街统筹,用于集中处理场周边环境生态修复,周边市政道路养护、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封场后生态景观公园日常管理等;87.5%(即每吨70元)由所在村(社区)统筹,用于集中处理场周边环境补偿,包括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购买村(居)民集体医疗体检、保险或现金补偿等。
 
  适用范围
 
  企业自建垃圾处理设施不适用《方案》
 
  《方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输出镇街(园区)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所在镇街的生态补偿,以及在我市开展存量垃圾综合整治期间存量垃圾异地填埋所产生的服务处置补偿。
 
  《方案》明确,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是指市政府统筹建设和管理,并纳入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系统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及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场等。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主要是垃圾焚烧厂,我市也确定了焚烧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此外,企业自筹自建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或生化处理设施等不纳入该《方案》。
 
  ●受偿区域
 
  生活垃圾处理厂终端处理设施所在镇街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2.5公里范围内镇街。
 
  ●补偿区域
 
  产生生活垃圾并运往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镇街。
 
  ●征收标准
 
  1、对终端处理垃圾收取20元/吨补偿费
 
  2、存量垃圾综合整治异地填埋处置收取80元/吨补偿费
 
  ●费用来源
 
  镇街财政
 
  焦点关注
 
  现行垃圾处理费会不会上涨?
 
  补偿费由财政出
 
  垃圾处理费不变
 
  目前,我市垃圾焚烧价格为110元(含飞灰处理费用)每吨,每吨增加20元后,居民的垃圾处理费会上涨吗?对此,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已经明确补偿费用由镇街财政出,不会额外增收垃圾处理费。(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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