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企业年最高可奖500万

万象   来源:  责任编辑:  2013-11-22 23:40:57

  ■东莞正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大力建设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 记者 郑志波 摄

  市政府印发《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同一申报主体每年累计获得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其上年度纳税总额的20%。

  商贸流通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启动市场、促进需求和消费不断升级的助推器,被视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日前,(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扶持方式、对象、额度以及申报流程等。

  菜篮子工程纳入扶持范围

  近年来,东莞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大力建设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积极推动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在此之前,我市曾出台《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而本次出台的《办法》则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办法》较《暂行办法》进行了多方面的补充和调整。《暂行办法》中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十一个方面,而《办法》则扩充到十二个,此前并未涉及到的“保障菜篮子工程流通和供应”被纳入其中。

  十二个方面具体为发展新型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优化调整商业网点布局;创新企业组织形式和管理技术;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和水平提高;提升改造商品交易市场;加快培育发展现代会展业;推动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培育龙头企业和加强品牌建设;保障菜篮子工程流通和供应;开展商贸流通业专项调研、监测、数据统计、规划制定等工作;其他利于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项目及相关工作。

  此外,《暂行办法》中专项资金的使用按行业类型分为六个专项,分别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服务业、会展业、物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以及其他专项;而《办法》中调整为五个专项,分别为产业优化专项、物流专项、商贸服务专项、会展专项以及统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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