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75岁以上户籍老人2015年将免费获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长效监管工作方案》、《东莞市“银龄安康行动”实施方案》、《第一批东莞市院士工作站拟建站单位名单》等事项。
会前,针对前晚凤岗一企业发生的火灾,袁宝成强调,全市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将消防工作落实到位。从即日起一直持续至年底,全市将开展年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银龄安康行动
免费为老人买保险 每份30元/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银龄安康行动”实施方案》。从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具有东莞户籍的7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五保户、低保户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一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市级留成资金中出资,为每人购买一份东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保险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该项保险的实际效果,再调整以后年度财政投入方案。
60周岁以上的东莞户籍或常住老年人,除上述统一由政府购买的对象以外,可由个人或子女出资自愿购买。自愿购买的可与村(社区)或承保企业联系登记,了解其他档次的保险方案,按本人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档次的保险产品。
市民政局透露,全省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根据东莞实际情况,我市将保费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覆盖到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
袁宝成在会上强调,要简化流程,服务到位,确保把好事办好,使广大老年人真正能够享受到政策的实惠。
因意外住院治疗 每天可获90元护理津贴
东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根据我市实际而设计,每份30元/年,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投保,24小时保障,无地域限制。
1、凡已投保的老年人由于意外在180天内导致身体残疾的,可按9000元乘以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获得伤残补助;
2、已投保的老年人若因意外而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承保企业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每天可获得90元的住院护理津贴(全年最多补助180天);
3、若180天内因此意外身故的,按9000元扣除已赔付的伤残金,再获得身故保险金。
关键词:院士工作站
6家高新企业将建院士工作站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第一批东莞市院士工作站拟建站单位名单》,东莞6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拟建第一批东莞市院士工作站。经批准设立的工作站由市政府授牌,有效期5年;全市每年新增工作站不超过10家,每家资助150万元,分3年等额资助,所需经费在“人才东莞”专项资金中列支。
东莞市院士工作站申报主体对象需在东莞市内注册、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被东莞市认定的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
此次资助的6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为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东莞龙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首批市院士工作站
拟建站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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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待遇:
●凡已投保的老年人由于意外在180天内导致身体残疾的,可按9000元乘以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获得伤残补助;
●已投保的老年人若因意外而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承保企业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每天可获得90元的住院护理津贴(全年最多补助180天);
●若180天内因此意外身故的,按9000元扣除已赔付的伤残金,再获得身故保险金。
■热点关注
热点1:水乡治污
水乡经济区每季度开展联合治污
为巩固2013年以来我市在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黑烟囱污染企业整治和打击取缔无证无照污染企业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改善水乡经济区环境质量,会议审议并通过《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长效监管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要建立水乡经济区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前期清理整治成果,防止和杜绝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回潮和反弹,发挥各部门、区域内各镇(街)合力,继续深入整治黑烟囱和打击取缔无证无照污染企业,为水乡经济区腾出支撑产业发展的环境容量。
袁宝成强调,水乡治污首要治水,要进一步细分标准,加强考核,及时通报,确保水乡经济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每季度定期开展联合治污行动
东莞将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实现多部门联合整治污染。水乡经济区各镇(街)要通过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将职能单一的执行机制转变为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快速反应的一体网格化联动机制。每季度定期开展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整治多部门联合行动,防止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回潮和反弹。
水乡经济区各镇(街)要建立和完善部门转送制度,通过明确的制度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合作、信息共享,各联动单位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经营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根据违法性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转送职能部门审査处理。
每半年定期督査治污同时排名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各职能单位每半年定期开展对水乡经济区各镇(街)落实黑烟囱和无证无照企业长效监管工作的督査,形成考核得分结果,并对上述两项工作分别进行排名。
对督查发现未能及时查处、清理的镇(街),给予通报批评,并通过年度环保考评予以扣分。水乡经济区各镇(街)对辖区内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长效监管工作情况分别建立台账,对整治过程拍照和摄像,形成工作、宣传材料,并将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长效监管工作实效纳入年度评先评优内容。
热点2:污染防控
明年黄标车限行扩至各镇街中心区
冬季我市大气扩散条件差,容易出现灰霾等重污染天气现象,空气质量较差。为做好今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东莞市2014-2015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据悉,这是我市首次针对冬季出台大气污染防控方案。市环保局还将联合多部门增加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袁宝成指出,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任务很重,要提升黄标车淘汰进度,强化减排措施,开展重点污染源的隐患排查,全力攻坚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2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为重点防控时段
《方案》明确,2014-2015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目标为改善大气重污染状况,提升我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年均浓度达到省下达2%的年度削减目标,灰霾天数与去年同比实现下降。
行动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重点防控时段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行动区域是全市范围,重点区域为城市中心区及其附近镇(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的镇街,包括南城、东城、莞城、万江、寮步、高埗、道滘、石碣、大岭山、厚街、麻涌、中堂、望牛墩、洪梅、虎门、长安等16个镇(街)。
火电厂监管频次增加为每月2次
《方案》透露,我市将加强火电厂烟气达标排放监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火电厂监管频次增加为每月2次,对未能达标排放,特别是65蒸吨以上未能达到烟尘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燃煤机组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工作,对仍未开展治理任务的34个高污染燃料设施所在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已签订合同但未完成治理的44个高污染燃料设施所在企业加强督导,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改燃清洁能源工作,逾期无故仍未完成的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市环保局将协同市相关部门强力推进各项“黄标车”淘汰措施,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年淘汰6.9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任务。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加快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加强工作部署,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2015年1月1日扩大到各镇街中心区。
●PM2.5防控
PM2.5中度污染 封存三成公车
《方案》明确,针对冬季PM2.5污染特点,我市实施PM2.5中度污染应急措施。行动期间,PM2.5达到中度污染(最近24小时浓度大于或等于115微克/立方米),且在48小时内气象条件也不利扩散时,将在重点区域实施应急措施,避免PM2.5重度污染状况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增加主要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每天喷水次数不低于5次;建筑工地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每天的洒水次数不低于3次;工业堆场增加一次稳定剂喷洒次数,所在厂区内道路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每天洒水次数不低于3次;市政工程停止建筑拆除施工作业,停止土方挖掘作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封存30%等。
户籍60周岁以上五保户、低保户老年人也可享受
明年,具有东莞户籍的7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五保户、低保户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将免费购买一份东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昨日,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东莞市“银龄安康行动”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东莞市2014-2015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内容。
《方案》规定,从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具有东莞户籍的7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五保户、低保户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一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市级留成资金出资,为每人购买一份东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保险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视该项保险的实际效果,再调整以后年度财政投入方案。
60周岁以上的东莞户籍或常住老年人,除上述统一由政府购买的对象以外,可由个人或子女出资自愿购买。自愿购买的可与村(社区〉或承保企业联系登记,按本人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档次的保险产品。市民政局透露,全省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根据东莞实际情况,我市将保费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覆盖到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
因意外住院每天可获90元的住院护理津贴
东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根据我市实际而设计,每份30元/年,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投保,24小时保障,无地域限制。
凡已投保的老年人由于意外在180天内导致身体残疾的,可按9000元乘以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获得伤残补助;已投保的老年人若因意外而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承保企业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每天可获得90元的住院护理津贴(全年最多补助180天);若180天内因此意外身故的,按9000元扣除已赔付的伤残金,再获得身故保险金。(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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