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获通过
昨日下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他强调要解放思想,用改革的办法推动《规划》落实,努力使东莞诚信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尤其要在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形成一致的奖励惩戒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做出示范,使得今后在东莞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明年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
《规划》由市发改局和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组织编制,共5章25条,明确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目标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新时期东莞诚信文化和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环境氛围。
其中,五大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强化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四个重点领域为: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八个重点工程为:网上政务服务创新工程、信用信息示范应用工程、特色专业镇诚信建设工程、诚信市场创建工程、中小微企业信用建设工程、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工程、流动人口信用建设工程、区域信用合作工程。
用改革的办法推动《规划》落实
徐建华指出,诚信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也是市场经济的特征。信用东莞也写进了“六个东莞”中,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诚信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力抓好《规划》的实施。
徐建华强调,《规划》制定后关键要付诸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解放思想,用改革的办法推动《规划》落实,努力使东莞诚信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要抓好《规划》的宣传,同时,各部门和行业,要根据《规划》的内容,每年都要有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评估办法,使得政府的诚信、企业的诚信、公民的诚信均得到落实。
徐建华强调,东莞诚信建设起步早,要积极探索具有东莞特色的信用建设经验,尤其要在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形成一致的奖励惩戒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做出示范,使得今后在东莞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规划》解读
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处于五大主要任务之首
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
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加快完善信用奖惩制度,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在《规划》提出的五大主要任务中,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被列为五大任务之首,明确提出了上述目标。
焦点1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形成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其中提出要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结合省有关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制定我市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明确实施主体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范围、惩戒尺度等内容,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加快完善信用奖惩制度,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焦点2
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明年涉信行业和部门实现信用信息市级集中
建立完善的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各行业和部门依托现有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市电子政务网络、设备等资源,改造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完善各部门、各行业纵向信用信息系统。
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或部门间信用信息的持续交换共享机制,着力消除“信息孤岛”。到2015年,全市全部涉信行业和部门均实现信用信息的市级集中。
焦点3
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明年建立覆盖全部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
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托我市政务信息资源,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等级,建设市信用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对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和各行业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和整合。建设完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建设开通“信用东莞网”,作为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外发布、查询和异议受理等的统一平台窗口。
到2014年,初步建设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框架。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部法人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广泛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
焦点4
政务诚信建设
明年政务公开信息100%实现网上发布
到2020年,将我市建设成为珠三角地区政府服务最优、政府诚信度最高的地市之一。
大力实施网上政务服务创新工程,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面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将公开情况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范围。到2015年,100%的政务公开信息实现网上发布。
焦点5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诚信建设
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行业禁入和市场退出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质量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黑名单”、信用奖惩等制度,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以及信用风险预警、传递、管控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全面建立并动态更新粮食、肉制品、蔬菜、乳制品、食用油、水产品等食品的生产经营、销售以及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各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将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信息及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开展监管的重要依据,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或限制措施,将其列为日常监督、监测和抽查的重点。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强化联动惩戒,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行业禁入和市场退出等措施。到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覆盖率达100%。到2020年,全市建立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评价机制。(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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