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凤岗客侨文化节”名称和标志获国家版权局通过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10-27 14:05:16
  “中国凤岗客侨文化节”名称和标志获国家版权局通过
 
  近两年,凤岗镇在文化品牌打造方面不断加大力度,继2010年成功申请“杨官璘”商标后,近日,“中国凤岗客侨文化节”名称和标志也通过国家版权局审核,正式享受我国作品著作权保护。
 
  记者从凤岗镇宣教文体局了解到,获得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认定的作品名称为“中国凤岗客侨文化节”及其美术标志。获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认证后,任何未经凤岗镇许可擅自使用“中国凤岗客侨文化节”这一称谓和标志的行为,均属侵权行为。
 
  据了解,凤岗镇之所以将“中国凤岗客侨文化节”申请国家版权保护,是因为“客侨”名称在梅州等地已出现抢注现象。
 
  凤岗镇宣教文体局副局长赖则昭介绍,为更好地保护客侨文化品牌,不要被别人抢注,对别人的抢注行为也会等公示后提出申诉,希望停止抢注行为,然后把商标注册下来,更好地去拓展客侨文化。
 
  作为客家人聚居地和我省著名侨乡,早在2009年底,凤岗镇在全国首届客侨文化论坛上,首次提出“客侨文化”这一概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2010年起,凤岗镇每隔两年举办“中国凤岗客侨文化节”,目前已发展成为全球客侨文化的重要平台。(记者 凌有福)(来源:凤岗广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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