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莞设新型研发机构可获最高500万无偿资助
《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又称“扶持科研机构45条”于日前正式发布,核心政策总计有38条,其中,三成左右条款为东莞现行已有的政策措施,逾六成条款为新措施、新资助、新手段。
据悉,扶持涉及加大建设和运营的财税扶持,加快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促进技术服务与企业孵化良性互动,完善对科技项目的投融资功能,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开展协同创新,帮助引进和留住高水平技术和管理人才等六个方面。
其中支持企业及产业联盟创办新型研发机构方面。对企业或产业联盟与科研院所、著名高等院校合作兴办的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按照不超过机构近5年投入的在用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25%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无偿资助。(记者 刘娟)(来源 岭山广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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