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莞人局撤并只是东莞机构改革浪潮的一部分
■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撤并至市人力资源局,全市各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仍然维持原状,办事地点照旧。(图为市民在南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子女积分入学事宜 记者 曹雪琴 摄)
从今年8月下文到9月正式撤并到市人力资源局,随后人事有条不紊的变动,直至10月一切落定,撤并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新莞人局”)的消息,出人意料地没有成为这座类移民城市的热门话题。
从成立全国首个地级市流动人口专职服务管理机构到正式被撤并,6年中,新莞人局经历了哪些起伏?收获了哪些关于城市新老人口融合的思考?未来服务外来人口的路将走向哪里?
对此,专家认为,设立新莞人局开创了社会管理之先河。但发展到现阶段,新莞人局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从目前全国大举推进政府部门精简机构,转变效能来看,“撤并”职能和其他部门有不少重叠的新莞人局也是大势所趋,但新莞人局的功能和工作不应被削弱。
而市领导的郑重表态,更是为新莞人局树立了一个全新定位:要着力创新流动人口治理体制机制,关爱、服务新莞人,统筹并整合社会资源,把新莞人纳入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推动新莞人体面劳动、尊严生活,促进社会融合。
市局撤并
新莞人局并入市人力资源局,这只是东莞机构改革浪潮的一部分。市局撤并,并不影响32个镇街办事机构的正常工作,一切仍如往常。
今年国庆后的一天,33岁的陈慧娟从南城的一间出租屋里走出。她穿过城中村几条窄窄的小巷,来到500米外的公交站台。在这里,她搭乘10路公交车前往南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办事。
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安徽桐城人。3年前,陈慧娟跟随35岁的丈夫来到东莞,在工厂找到一份月收入2500元左右的工作。此行的目的,是希望给明年就满6岁的儿子找到一所合适的学校,她似乎并不抱太大的希望。
因为在3年前,当时6岁的女儿因付不起高昂的借读费,回到了安徽老家。夫妻俩从此与女儿分隔两地,如今儿子也到了入学的年龄,陈慧娟听邻居说,办理积分入学就可以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这让她欣喜不已。
在南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她向工作人员咨询积分入学的事宜。一位年轻的办事员向她详细解答积分入学相关事项。凡是年满6~15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东莞市有居住证、固定住所、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且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保的新莞人子女都可以申请读公校。
“你看下我们的基本情况,符合条件吗?要是通过申请了,明年我6岁的儿子可以上公办学校了?”陈慧娟问道,她担心儿子再像女儿那样成为留守儿童,只能在千里之外的老家上学,每年难得见上一面。
办事员告诉她,每年积分入学会安排在3-4月份申请,现在可以提前了解政策,提早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届时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就有希望。
听罢,陈慧娟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出门的时候,陈慧娟紧攥着那张宣传单。但她没有注意到的是,宣传单右下方的落款: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宣。
这是以前印发的宣传材料,今年8月,市政府发文,原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局加挂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牌子。
虽然新莞人局撤并了,但新莞人局原先的办事流程、政策均不作出改变。原新莞人局的业务仍放在原先的办公场所办理。同时,全市各镇街的人力资源分局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仍然维持原状,办事地点照旧,暂时不会作出相应的合并。
新莞人局并入人力资源局,这实际只是东莞机构改革浪潮的一部分。实际上,从去年年底到现在,东莞逐步推进机构改革,诸多机构被撤并。机构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最终被调整为32个。
撤并因素
事实上新莞人局的职能和其他部门有不少重叠,且当初设置的职能也有逐步削弱的趋势。或许这些难以打破的权责瓶颈等因素决定了新莞人局被撤并的命运。
6年前,当新莞人局成立之初,被许多新莞人一度认为其是“万能”的。
一位新莞人局工作人员清楚记得,一位在莞务工近20年的新莞人陈新远(化名)曾找上门来,恳求说,“我在东莞工作、生活20年,骨子里早就是东莞人了,缘何不能入户?”
面对如此诉求,新莞人局曾数次与公安部门协调。结果,投资入户、人才引进入户、投亲靠友入户等条件,陈新远无一具备,最终不了了之。
事实上,新莞人局的设立在全国各级政府中,具有独一无二的标识意义,但又不得不面对既无“上级”指导又无明晰职能分工的现实。
“对于新莞人的培训问题有劳动部门,对于新莞人子女的教育问题有教育部门,对于新莞人的住房保障问题有住建局……”一位曾在新莞人局担任领导职位的人士表示,事实上新莞人局的职能和其他部门有不少重叠,且当初设置的职能也有逐步削弱的趋势。一位东莞政府人士更是直言,经过6年的发展变迁,随着暂住证转为居住证、新莞人的市民待遇提高、户籍藩篱的削弱等变化,现在市新莞人局职能已经“弱化”为一个协调服务单位,直白点就是一个承接人力资源局和教育局等部门的窗口单位。
或许,上述难以打破的权责瓶颈等因素就决定了新莞人局被撤并的命运。
然而,没有被赋予更多的管理权限并不代表新莞人局无所作为。本报记者对于新莞人局到底为你做了什么做了一个小调查。很多人认为,在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道路上,新莞人局帮助一批批新莞人成功圆梦。
每年评选“优秀新莞人”,最多一年评选出190名优秀新莞人,这几乎是很多新莞人当初入户的唯一途径;统筹协调积分入学工作,2013年为新莞人子女提供22497个公办学位,比2012年增加了2276个学位等。
此外,为改变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递交材料繁琐、办理时间过长、效能过低的困境,打通服务新莞人的最后一公里,将新莞人服务受理窗口开到工厂,新莞人局下到企业开设“幸福e站”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
今年5月6日,长安镇振安科技工业园“幸福e站”揭牌启用,成为全市首个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这设在长安美泰玩具二厂内的“幸福e站”为全厂8000多名新莞人提供积分制入户、入学、异地中考等咨询和办理的服务,站内提供宣传资料和表格,方便新莞人取阅。同时,站内还配有服务专员提供指导和协助服务。
随后,在塘厦镇、凤岗镇等地多家企业建成并启用“幸福e站”。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9日,我市共在15个镇街42家企业成立了“幸福e站”,落实服务专员47人,可服务企业员工近20万人。
“这种服务做法越来越多,可以弱化新莞人户籍的概念。”省社科院教授丁力认为,由于历史等原因,户籍被赋予了教育、就业等一系列的附加功能,于是,流动人口要求所在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不论怎样,从“外来工”到“新莞人”,从“管理”到“服务”,新莞人局的出现,虽有着时代的烙印,但一系列的变化彰显出了这座城市的大爱。
全新定位
要着力创新流动人口治理体制机制,关爱、服务新莞人,统筹并整合社会资源,把新莞人纳入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推动新莞人体面劳动、尊严生活,促进社会融合。
由“开全国先河”到被撤并,记者发现,新莞人局被撤并的消息,竟出人意料地没有成为这座城市的热门话题,甚至媒体也没有过多着墨。从今年8月下文到9月正式撤并,随后的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直到10月份这个事件始终没有在坊间掀起舆论。
一个服务新莞人6年的行政机构被撤并,是何原因没有引来人们的目光?据一位分析人士认为,这与东莞历届党委政府服务新莞人理念的坚持有关。
事实上,随着6年来东莞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新老莞人享受服务的待遇已呈现逐步拉平的态势,比如东莞首创全民社保待遇均等化,为非户籍人口提供就业和培训补贴、申请公租房、设立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等措施,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也使得新莞人与旧莞人的概念似乎开始淡薄。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曾指出,市委、市政府一直对外来人口比较尊重,全省率先称他们为“新莞人”,但这里还是有个新、旧的区分,所以下一步我们要淡化新、旧的概念,强化公民意识,不管“新莞人”还是“旧莞人”,都是东莞人,宣传本地人和外地人相互感恩的社会风气。
从开创全国先河设立首家外来人口服务专职机构,再到机构调整撤并该机构,这只是在机构改革中,因地制宜地进行自我调整。但需要强调的是新莞人局的撤并不意味着服务的终结。
对此,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东莞特约研究员林江表示,设立新莞人局开创了社会管理之先河,颇有创意。但发展到现阶段,新莞人局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从目前全国上下都在大举推进政府部门精简机构,转变效能来看,“撤并”也是大势所趋。但无论怎么撤并,新莞人局的功能和工作都不应被削弱。
新莞人局的撤并,事实上并不意味着撤销。市领导徐建华、袁宝成曾在多个场合表示,新莞人局是党委政府联系新莞人的桥梁纽带,是本地人联系外来人的平台,也是听取新莞人意见建议的渠道。新莞人局应成为新莞人的“娘家”。
这一席郑重的表态,为新莞人局树立了一个全新定位:要着力创新流动人口治理体制机制,关爱、服务新莞人,统筹并整合社会资源,把新莞人纳入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推动新莞人体面劳动、尊严生活,促进社会融合。
编辑点题
■谭海兵
公开债务账目 预防地方债风险
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这样的人,住着大房子、开着好车子、养着小孩子、用着时髦手机、刷着多家银行的信用卡、背着数万影响睡眠的债务、盯着每月能否按时到账的四位数工资,并“若无其事”地过着“房奴、车奴、孩奴、卡奴”的安静日子。
他们为何敢“若无其事”地过着债台高筑的日子,主要原因之一是他们的负债额和具体的负债原因等情况是保密的。
我国地方债高筑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其私密性强,缺乏阳光化。
2013年12月30日,审计署公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从举借主体看,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举借主体。从债务资金来源看,银行贷款、BT、发行债券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来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巡视员魏加宁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有的地方债务中,绝大部分都是在《预算法》不允许地方举债的条件下形成的,真正属于合规发行的地方债券只占极小比例。
10月2日,国务院出台新政明确,疏堵结合,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权限,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同时指出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并建立考核问责制度(详见B02《地方债“修明渠”走向透明化》)。
虽然新政可以从源头上促使地方政府降低举债冲动,有利于控制目前的地方债规模,但是规范地方债管理,预防地方债风险,促进地方债可持续发展,避免在中国地方政府发生“希腊式危机”,更重要的是要一一摸清全国各个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弄清楚每笔债务的来源、用途及具体的经手人,制定细致的账目,同时通过对比当地财政收支等情况,设置合理的债务警戒线,并将它公之于众,接受人大、媒体和社会大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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