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瑞生到莞调研企业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工作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项关系到每一个市场主体的法规能否实施到位?相关部门是否做好了宣传、准备工作?昨日上午,副省长许瑞生在省工商局局长朱泽君的陪同下,专程来到东莞市工商局,对企业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许瑞生要求,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条例》实施到位。东莞市副市长鲁修禄参加了调研活动。
办事群众为新《条例》“点赞”
到达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之后,许瑞生首先来到了登记导办台,从企业的角度,详细询问了企业办理年报的时间及报告内容,当听到工作人员熟练流利的答复后,许瑞生非常满意,勉励工作人员要熟悉《条例》有关内容,为群众提供明确的指引。
随后,许瑞生来到工商部门设置的年报专用电脑前,了解了信息公示平台的准备情况,要求工商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拥堵现象。
在注册大厅内,许瑞生还随机询问了几名办事人员 “你知不知道即将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你是怎么知道的?”几位办事人员都称“知道”。一位在银行信贷部门工作的苏女士告诉许瑞生,她正在办事前台查询拟贷款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这个政策非常好!我是在东莞市工商局网站上知道新《条例》的,正式实施后,可以方便我们银行查询贷款企业的信息,意义非常大。”说着,她向许瑞生副省长伸出了大拇指。
利用新《条例》强化政府管制能力
在听取省工商局、东莞市工商局有关情况汇报之后,许瑞生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工商部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为《条例》平稳实施奠定了基础。
就如何贯彻《条例》,许瑞生提醒: “政府要优化对企业的服务,充分尊重企业的隐私权。”许瑞生还要求,相关部门要确保政府管理信息化的安全性和时效性。当前政府监管大量依靠网络技术,相关部门要将网络安全放在重要位置。
此外,他还要求相关部门,要利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手段,强化政府管制能力。“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许瑞生强调,广东省在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先走一步,争取在贯彻《条例》“赶个早集”,确保取得实效。(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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